關于辦理2013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我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2013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經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審核打印完畢,所有合格證書現已全部移交給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為使考試合格證書按時發放給合格人員,現就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證書辦理范圍
2013年度參加重慶組織的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級別包括:衛生中級、初級(師)、初級(士),其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并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二、證書辦理地點
1、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在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報名點報名參加考試,其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考生。
2、北部新區:負責在北部新區報名點報名參加考試,其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考生。
3、區縣人社局:負責在區縣衛生部門報名參加考試,其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考生。
三、證書辦理時間
1、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4月25日。
2、北部新區: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5月16日。
3、區縣人社局: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5月16日。
四、證書辦理所需手續
辦理證書時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報名時所需的畢業證書原件,2寸照片1張、1寸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填寫一式三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對考生報考的專業應具備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的,考生辦理合格證書時,需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需提交單位蓋章的《考試報名條件證明表》一式一份;
由單位集中辦理證書的,需出示單位介紹信,上述辦證所需資料除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辦證資料不變;委托他人辦理證書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上述辦證所需資料除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辦證資料不變。
五、證書辦理程序
區縣人社局辦理考試合格證書:⑴ 區縣人社局應于3月28日以前,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所在區縣報名參加考試合格考生的合格證書;⑵ 考生帶上本人辦證所需資料,在規定的辦證時間內,直接到考生報名的區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區縣人社局留下考生填寫好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一式三份和一張兩寸照片。⑶:區縣人社局將考生填寫好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一式三份以及考試合格證書,報送市人事考試中心復核蓋章。然后,由區縣人社局留存一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備案,剩余《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以及考生考試合格證書,待考生在區縣人社局證書發放簽領表上簽字后返還給考生本人。
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以及北部新區辦理考試合格證書,其辦證程序與到區縣人社局辦證程序一樣。
六、取得資格時間
2013年度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其獲得資格時間從2013年5月算起。
七、辦證咨詢
辦理考試合格證書相關事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3)86868835 86868810
注:辦理合格證書所需的《考試報名條件證明表》以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請在人事考試網頁的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
附件下載:
2013年度辦理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辦理點聯系電話.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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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