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上海市2012年度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95號)、《關于做好2012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同意,現將《上海市2012年度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和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查詢下載。
上海市2012年度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二)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三)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四)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五)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六)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七)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專業工作經歷年限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及物業管理相關實踐年限證明。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12年9月15日
9:00-11:30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 《物業經營管理》
2012年9月16日
9:00-11:30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14:00-17:00 《物業管理實務》
三、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符合《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并在網上報名時選擇級別為“免二科”。
不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選擇級別為“考全科”。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2年5月24日-6月20日,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www.spta.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考生網上報名期間須完成:
1.正確輸入報名信息,牢記報名序號。
2.成功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3.保存報名信息,下載并打印報名表。
(三)現場確認時間為(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