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情況的統計分析,經研究,現將《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二、各地區、各中央單位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不得低于50分。按照《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24號)精神,各地區、各中央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會計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參照上述標準,確定本地區、本部門參加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使用標準,并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
請各地區、各單位認真做好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發布、合格證發放及評審相關工作。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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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