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余姚市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通知
根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2015年第1號)及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我市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部分。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網上報名”,網址:www.nmec.org.cn),網上報名已于3月20日24時結束,現場確認工作已經開始。
我市現場確認時間為2015年3月30日—4月1日,確認地點為余姚市衛生進修學校(余姚市世南西路139號)辦公樓四樓。要求各單位派專人統一辦理。各醫療衛生機構及有關部門、鄉鎮、街道等具體報名時間安排如下:
3月30日上午:梨洲醫院、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下午:各鄉鎮中心衛生院及衛生院;
3月31日上午:市三院、惠愛醫院及其他醫療機構;
下午:市二院、市四院
4月1日上午:市中醫醫院、市人民醫院
下午:匯總整理
二、報名條件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有關規定及考試相關信息,各考生可登錄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醫政醫管”的“醫療機構與醫師”欄目下查詢,國家衛生計生委網址:www.nhfpc.gov.cn;或者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查詢,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址:www.nmec.org.cn。
三、提交材料
(一)報考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成功通知單(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現場確認時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A4紙的中級部位);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同時提交2015年3月18日后出具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考生需同時提交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無學位證書者需提交學校證明,證明格式見附件5、6)。后學歷報考者需同時提交初始學歷原件和復印件;
4.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證明(填寫方法詳見注意事項五);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張(需露眉露耳,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單位、姓名后分裝至兩個小袋,小袋上也注明單位、姓名);
6.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考核合格證明。如中途有執業地點變更的,需提供變更記錄證明,時間要求連貫性,執業時間必須持續2-5年。
四、考試范圍
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以及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學(筆試)考試仍使用《醫師資格考試大綱(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及中醫類別)2013年版》。
五、考試時間
(一)實踐技能考試時間:2015年7月1日—7月15日,詳細時間以考生準考證的時間為準。
(二)醫學綜合筆試時間: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5年9月12日、13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考試收費形式及標準
(一)收費形式:
采用網上分段繳費方式進行。考生現場確認后經過考點資格審核通過,即可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和實踐技能考試費,繳費時間為3月27日至4月23日;實踐技能考試成績公布且成績合格者,再網上繳納醫學綜合筆試費,繳費時間為7月21日至8月10日。
(二)收費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2〕207號文件規定,收取報名費10元/人;實踐技能考試費臨床、公共衛生、中醫類別考試費180元/人,口腔類別考試費200元/人;執業醫師醫學綜合筆試費200元/人,執業助理醫師醫學綜合筆試費120元/人。
七、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網上報名時仔細核對個人的報考信息并完整填寫,同時及時完成繳費事項(2015年4月23日前完成)。如因個人信息填報錯誤及繳費遺漏引起的各種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現場確認主要是對已經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料審核,原則上不接受補報名。
(三)今年考生仍將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不再由考點打印發放。實踐技能考試考生準考證打印起止時間為6月10日至6月30日,醫學綜合筆試考生準考證打印起止時間為9月1日至9月11日。
(四)“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及“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中的“帶教老師”必須為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人員,如考生所在醫療機構無相應資質人員,考生不得進行報考。
(五)應屆考生需提供“試用證明”(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及“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2015年8月31日前還需提交“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至我局醫政科教科103室。
歷屆考生只需提供“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需提供“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時間至2015年3月31日),有多個醫療機構執業的要有每個醫療機構的考核證明,時間需銜接。大專學歷2013年和中專學歷2010年剛取得執業助理資格的于2015年8月31日前還需提交“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至我局醫政科教科103室,此類人員有可能上級不能審核通過請提前提醒考生。
(六)考生規范化培訓期間,如試用時間段均處于培訓單位的,由培訓單位進行報名;如時間段在所屬單位與培訓單位均有涉及的,可任選1個單位進行報名。
(七)現場審核提交資料放置順序:
1.通知單和照片
2.畢業證書復印件
3.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學校證明(應屆畢業生及往屆無學位證書者)
4.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
6.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
7.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或執業助理報考執業醫師考核合格證明
8.身份證復印件(A4紙)
9.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應屆畢業生試 用證明
附件:1.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
2.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
3.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4.試用證明
5.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應屆畢業學歷、學位證明
6.未取得學位證書證明(往屆畢業生)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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