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區2018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大綱
一、考試性質
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為國家和社會選拔合格導游人才的全國統一的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考試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目的是檢驗考生是否具備從事導游職業的基本素養、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考試科目、語種與要求
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科目一“政策與法律法規”、科目二“導游業務”、科目三“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地方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五“導游服務能力”。
考試語種分為中文和外語兩種,其中外語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朝鮮語、泰語等。
上述科目內容,分別從了解、熟悉、掌握等三個層次對考生進行考察。
三、考試方式
考試形式分筆試與現場考試兩種,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為筆試,科目五為現場考試。筆試實行全國統一的計算機考試。現場考試以模擬考試方式進行,由省級考試單位根據考試大綱和《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組織。
科目一、科目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其中科目一、科目二分值所占比例各為50%;科目三、科目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考試題型包括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每張試卷考試時間為90分鐘,含165題,共100分,其中判斷題40題,每題0.5分,共20分;單項選擇題90題,每題0.5分,共45分;多項選擇題35題,每題1分,共35分。
科目五考試中文類考生每人不少于15分鐘,備考旅游景區不少于12個;外語類考生每人不少于25分鐘,備考旅游景區不少于5個。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中文類分值比例為:禮貌禮儀占5%,語言表達占20%,景點講解占45%,導游服務規范占10%,應變能力占10%,綜合知識占10%;外語類分值比例為:禮貌禮儀占5%,語言表達占25%,景點講解占30%,導游服務規范占10%,應變能力占5%,綜合知識占5%,口譯占20%。
四、各科目考試大綱
科目一《政策與法律法規》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的考試,檢查考生對黨和國家的基本國策、根本制度、根本任務、重大方針政策以及與旅游業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二)考試內容
1.熟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歷史地位和豐富內涵;掌握黨的十九大大會主題;了解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發生的歷史性變革;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重大意義;掌握新時代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熟悉新時代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使命;掌握“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任務要求;熟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重大部署;了解國防和軍隊建設、港澳臺工作、外交工作的重大部署;了解堅定不移從嚴治黨的重大部署。
2.了解《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所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和總目標;熟悉《決定》規定的依法治國的“五大體系、六大任務”;熟悉黨的十九大關于新時代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內容。
3.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序言和總綱的內容,熟悉《憲法》規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基本國策、基本制度、根本任務;掌握《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熟悉《憲法》規定的國家機構以及國旗、國歌、國徽和首都。
4.了解《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國辦發〔2013〕1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6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6〕5號)的主要內容以及對我國旅游業發展的影響;熟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5號)的主要內容以及對我國旅游業發展的影響;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十三五”旅游業發展規劃》的制定背景、發展趨勢、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規劃指標和主要任務。
5.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的立法背景和框架;熟悉《旅游法》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發展原則等總則的內容;掌握《旅游法》的基本內容、主要法律制度及其相關法律責任。
6.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關于旅游者權利和義務的規定。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消費者及其權利、經營者的義務、消費者權益的國家保護、消費者協會的公益性職責和禁止行為及其相關法律責任。了解《國家旅游局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旅辦發〔2016〕139號)關于旅游者、旅游從業人員被納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的主要行為、“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內容以及評審、申辯、動態管理的規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及適用、旅游者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及處罰的規定。
7.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合同的訂立、合同的內容與形式;熟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和終止;掌握關于防止損失擴大義務的規定;熟悉合同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和承擔方式。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關于旅游服務合同的規定。
8.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關于一般規定的內容;熟悉責任構成和責任方式;了解不承擔責任和減輕責任的情形;熟悉監護人責任、用人責任的規定;熟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高度危險活動致人損害責任、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責任、物件致人損害責任的規定;掌握關于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的規定。
9.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存取管理辦法》(旅辦發〔2013〕170號)關于旅行社(包括分支機構)設立與變更的規定;熟悉旅行社經營范圍、經營原則的規定;掌握旅行社的經營規范、旅行社權利和義務等法律制度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
10.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導游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關于導游資格考試、導游執業許可和導游執業管理、導游執業保障與激勵、導游從事領隊服務的條件、導游的權利和義務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
11.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辦法》關于旅游安全法律制度、旅游經營者安全經營義務與責任、旅游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制度的規定;熟悉旅游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了解旅游突發事件等級及相關罰則的規定;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關于責任保險制度的相關規定。
12.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關于中國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入境出境的證件制度;熟悉義務性規定和禁止性規定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關于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權利和義務的規定;熟悉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關于鐵路運輸企業權利和義務的規定;熟悉相關法律責任、旅客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關于道路運輸企業權利和義務的規定;熟悉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了解《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關于水路運輸企業權利和義務的規定;熟悉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
13.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關于食品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規定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熟悉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關于飯店經營者權利和義務及其相關責任的規定。熟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關于娛樂場所的設立、經營規則、監督管理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
14.熟悉《風景名勝區條例》關于風景名勝區設立、規劃、保護、合理利用和管理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關于自然保護區設立條件、區域構成、管理制度、保護和合理利用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關于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關于不可移動文物、館藏文物、民間收藏文物、文物出境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原則,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傳承與傳播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了解《博物館條例》、《博物館管理辦法》關于博物館設立、管理、社會服務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了解《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關于世界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名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以及締約國義務的規定。
15.了解旅游糾紛及其特點;熟悉《旅游投訴處理辦法》關于旅游投訴及其構成要件的規定;掌握旅游投訴案件的受理和處理的規定。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解決的規定。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民事證據的種類、證明對象、證明責任、證明標準的規定。熟悉《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旅辦發〔2011〕44號)關于旅游主管部門調解旅游糾紛時執行的賠償依據的規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
16.了解2017年10月以來的國內外時事政治。
科目二《導游業務》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的考試,檢查考生對導游職業道德規范和素質要求、導游服務規范,以及導游服務相關知識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檢查考生對導游語言技能、帶團技能、講解技能和應變技能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二)考試內容
1.了解旅行社的發展歷史、主要業務和產品類型,了解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和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了解導游服務的產生及其發展歷程,了解導游服務的定義和現代導游服務的特點,熟悉導游服務的性質、地位和作用;熟悉導游職業道德規范的基本內容;掌握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旅游行業核心價值觀。
2.掌握《導游領隊引導文明旅游規范》的內容,引導游客文明旅游。
3.了解導游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熟悉導游的定義和分類;熟悉導游的從業素質、職責及禮儀規范;熟悉導游應該具備的修養和工作中的行為規范。
4.掌握旅游團隊的導游服務程序和服務質量要求。
5.了解散客旅游的定義和特點,掌握散客導游服務程序和服務質量要求。
6.了解導游語言的內涵和特性,掌握導游口頭語言的表達技巧和態勢語言的運用技巧,熟悉導游語言的溝通技巧;熟悉導游講解的原則和要求,掌握常用的導游講解方法和技巧。
7.了解導游帶團的特點和原則,熟悉導游主導地位的確立和導游形象的塑造,掌握導游提供心理服務、活躍氣氛、引導游客審美、組織和協調、接待重點游客的方法和技巧。
8.了解游客個別要求的處理原則,掌握游客在餐飲、住宿、交通、游覽、購物、娛樂等方面個別要求的處理辦法,掌握游客要求自由活動、親友隨團活動、中途退團、延長旅游期限的處理辦法。
9.了解旅游事故的類型和特點;熟悉漏接、錯接和誤機(車、船)事故產生的原因,掌握漏接、錯接和誤機(車、船)事故的預防與處理方法;掌握旅游計劃和行程變更的處理方法;掌握游客證件、行李、錢物遺失和游客走失的預防與處理方法;掌握游客在旅游過程中患病的處理方法,熟悉游客死亡的處理方法;掌握游客不當言行的處理方法;掌握旅游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火災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事故的預防與處理方法;掌握地震、泥石流、洪水、臺風、海嘯等重大自然災害的避險方法。
10.了解游客投訴的心理,熟悉游客投訴的處理方法。
11.掌握旅客出入境應持有的證件和需要辦理的手續,熟悉我國海關有關出入境物品和人員的規定。
12.掌握航空、鐵路、水運購票、退票和攜帶物品的規定,熟悉航空機票種類、旅客誤機、航班延誤或取消、行李賠償的相關知識。
13.了解我國貨幣兌換的相關知識;了解信用卡知識;熟悉旅游保險的種類及相關知識。
14.熟悉暈車(機、船)、中暑等旅游常見疾病和急癥的預防與現場處置措施;了解高原旅游、冰雪旅游、沙漠旅游、低空旅游、漂流和溫泉旅游的安全常識。
15.了解時差、華氏溫度與攝氏溫度換算、度量衡換算,以及境外旅客離境退稅的相關知識。
科目三《全國導游基礎知識》和科目四《地方導游基礎知識》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的考試,檢查考生對中國共產黨歷史,中國旅游業發展概況,中國歷史文化,中國旅游文學,中國古代建筑,中國古典園林,中國民族民俗,中國四大宗教,中國飲食文化,中國風物特產,中國旅游景觀,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基本概況以及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和中國主要旅游客源國概況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
(二)考試內容
1.熟悉中國共產黨的發展歷程,掌握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重大事件,了解中國共產黨的成功經驗。
2.了解中國旅游業的發展概況。
3.了解中國歷史的發展歷程;熟悉中國歷史各個發展階段的主要成就;熟悉中國科技發明主要知識;掌握中國哲學、文學、戲劇戲曲、中醫中藥、書畫藝術和歷史文化常識。
4.了解中國漢字的起源及詩詞、楹聯格律常識;熟悉名勝古跡中的著名楹聯、歷代游記名篇的主要內容和藝術特點;掌握古典旅游詩詞名篇的主要內容和藝術特點。
5.了解中國古代建筑的歷史沿革和基本特征;熟悉中國古代建筑的基本構成與等級觀念;掌握宮殿、壇廟、陵墓、古城、古長城、古鎮古村、古樓閣、古石橋和古塔的類型、布局、特點等相關知識。
6.了解中國古典園林的起源與發展;熟悉中國古典園林的特色和分類;掌握中國古典園林的構成要素、造園藝術、構景手段和代表性園林。
7.了解我國民族民俗的基本概況;熟悉我國各民族的地理分布、文化特點與習俗風情。
8.掌握佛教、道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基本概況。熟悉宗教旅游景觀的相關知識。
9.了解中國烹飪的發展歷史及風味流派的形成;掌握中國“四大菜系”的形成、特點及代表性菜品;熟悉中國風味特色菜——宮廷菜、官府菜、寺院菜的特點和代表菜品;掌握中國傳統名茶、名酒的分類與特點等相關知識。
10.了解中國陶器、瓷器的發展簡史,熟悉我國陶器、瓷器的主要產地和特色;掌握中國四大刺繡及其代表作;熟悉我國漆器、玉器的主要產地和特色;掌握我國文房四寶、年畫、剪紙和風箏的主要產地和特色。
11.了解中國旅游景觀相關知識;掌握中國主要地貌類型及代表性地貌景觀;熟悉山、水、動物、植物、天象等自然景觀知識。
12.熟悉香港、澳門、臺灣的基本概況、民俗風情,掌握香港、澳門、臺灣的知名景點;了解中國主要旅游客源國的基本概況、風俗習慣。
13.熟悉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理、氣候、區劃、人口、經濟、交通、資源等概況。
14.了解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國家公園。
15.了解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旅游資源概況;掌握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中國遺產地景觀,熟悉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世界地質公園名錄》的中國項目景觀。
16.了解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歷史文化和民俗風情。
17.熟悉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飲食特點、主要美食和風物特產。
科目五《導游服務能力》考試大綱
一、中文類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查考生從事導游工作的綜合素質以及對所學相關知識的表達能力和應用能力。考察考生對上海主要游覽區、景點知識和上海城市概況的掌握和應用;對導游規范服務及工作程序的掌握和應用;對旅游接待服務中突發事件和特殊問題的處理能力;考察考生的儀表儀容和對禮節、禮儀的運用等。
(二)考試內容
中文類現場考試分講解和語言表達能力、導游服務規范與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兩部分內容。
1.講解和語言表達能力
內容有游覽區概況講解、景點講解和綜合知識問答。要求考生重點掌握外灘、人民廣場、東方明珠、豫園、龍華、徐家匯源六大游覽區的概況及所轄范圍內景點介紹,并能運用導游語言和導游講解技巧,對游覽區的概況、景點作有重點、有條理的生動講解。考生所要考的游覽區、景點及綜合知識問答在考試當天隨機抽取確定。
六大游覽區需要掌握的內容分別如下:
(1)外灘游覽區
游覽區概況講解:重點突出地理位置,歷史沿革,特色特點,主要景點。
主要景點講解:熟悉并熟練講解黃浦江,外白渡橋,觀光長廊,信號臺,上海總會大樓舊址(現華爾道夫酒店),匯豐銀行大樓舊址(現浦東發展銀行大樓),江海關大樓舊址(現海關大樓),匯中飯店舊址(現和平飯店南樓),沙遜大廈舊址(現和平飯店北樓),中國銀行總部大樓舊址(現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大樓),外灘源,百老匯大廈舊址(現上海大廈)等。
(2)人民廣場游覽區
游覽區概況講解:重點突出地理位置,歷史沿革,特色特點,主要景點。
主要景點講解:熟悉并熟練講解上海歷史博物館,上海大劇院,人民大廈,上海城市規劃展示館,音樂旱噴泉,上海博物館,南京路步行街,國際飯店等。
(3)東方明珠游覽區
游覽區概況講解:重點突出地理位置,歷史沿革(結合浦東開發開放),特色特點,主要景點。
主要景點講解:熟悉并熟練講解東方明珠廣播電視塔(含上海城市歷史發展陳列館),金茂大廈,上海環球金融中心,上海中心,上海國際會議中心,上海海洋水族館,陸家嘴中心綠地,陸家嘴濱江大道等。
(4)豫園游覽區
游覽區概況講解:重點突出地理位置,歷史沿革,特色特點,主要景點。
主要景點講解:熟悉并熟練講解豫園(大假山、萬花樓、點春堂、會景樓、玉玲瓏、內園六個景區的主要景觀),城隍廟,上海老街,豫園旅游商城等。
(5)龍華游覽區
游覽區概況講解:重點突出地理位置,歷史沿革,特色特點,主要景點。
主要景點講解:熟悉并熟練講解龍華塔,龍華寺(山門、彌勒殿、天王殿、鐘樓、鼓樓、大雄寶殿、三圣寶殿、觀音堂、羅漢堂),龍華烈士陵園(紀念瞻仰區、碑林遺址區、烈士就義地、烈士墓區、紀念館)等。
(6)徐家匯源游覽區
游覽區概況講解:重點突出地理位置,歷史沿革,特色特點,主要景點。
主要景點講解:熟悉并熟練講解光啟公園(徐光啟墓、徐光啟陳列館),徐家匯天主堂,徐家匯藏書樓,徐家匯觀象臺舊址,土山灣博物館,上海電影博物館等。
綜合知識問答包括上海概況、蘇州河、十六鋪水上旅游中心、上海新天地、上海中共一大會址、上海科技館、上海野生動物園、上海迪士尼樂園、豫園燈會、黃母祠、黃道婆墓及黃道婆紀念館、徐匯濱江、宋慶齡故居等內容。
2.導游服務規范與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
內容有導游服務接待規程、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導游服務技能等。要求考生全面掌握導游(地陪、全陪、出境領隊)服務接待程序,掌握導游服務中所遇到的旅游者個別要求(旅游者在餐飲、住宿、交通、游覽、購物、娛樂及其它等方面)及旅游故障(旅游計劃變更,漏接,錯接,誤機/車/船,旅游者走失、遲到,旅游者錢物、行李、證件丟失,旅游者患病,旅游安全事故等)的處理規范和應變能力,以及導游服務的技能(導游講解方法運用,導游與老年、兒童、殘障等特殊旅游者的交往,導游服務集體間的交往,導游與司機和旅游接待單位的合作,大型旅游團、小包價旅游團、組合旅游團、專業考察團的接待等)。考題于考試當天隨機抽取確定。
二、外語類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查考生是否具備從事外語導游工作的綜合素質。考察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考察考生對主要游覽區、景點知識及上海城市概況的掌握和應用;考察考生對導游規范服務及工作程序的掌握和應用;考察考生對旅游接待服務中突發事件和特殊問題的處理能力;考察考生的儀表儀容和對禮節、禮儀的運用等。
(二)考試內容
外語類考生須用所報語種的語言進行現場導游考試。考生所要考的題目在考試當天隨機抽取確定。
英語、日語、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的考試內容有外譯中、中譯外、游覽區概況講解、景點講解、綜合知識問答、導游服務規范及特殊問題處理問答等。游覽區概況講解和景點講解重點為外灘游覽區、人民廣場游覽區、東方明珠游覽區、豫園游覽區和玉佛寺的概況,以及各游覽區主要景點相關知識,并能運用導游語言和講解技巧,有重點、有條理地生動講解。綜合知識問答重點為上海城市概況知識以及上海市特色景點的基本知識。上海特色景點主要包括蘇州河、南京路、新天地、田子坊、徐家匯源、中華藝術宮、上海自然博物館、磁懸浮列車、朱家角、黃浦江水岸等。
其他外語語種類的考試內容有游覽區概況講解、景點講解和綜合知識問答、導游服務規范與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的問題或案例進行分析講解問答。要求考生重點掌握東方明珠游覽區、外灘游覽區、人民廣場游覽區、豫園游覽區和玉佛寺的概況,以及所轄范圍內景點介紹和相關知識,并能運用導游語言和講解技巧,有重點、有條理地生動講解,從中體現自身口譯能力。其中朝鮮語類考生還需掌握大韓民國臨時政府舊址景點;阿拉伯語考生無需掌握玉佛寺景點。
游覽區概況講解應掌握該游覽區地理位置、歷史沿革、主要景點和景區特色。
“導游服務規范與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要求考生掌握導游工作職責、服務程序與標準的掌握及靈活應用能力,以及對旅游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特殊問題的處理和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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