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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多選題】下列屬于非居民納稅人的有( )。
A.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不居住,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
B.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C.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居住時間不滿1年
D.在中國境內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國留學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非居民納稅人的判定有兩個標準:(1)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的個人(2)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BD選項屬于居民納稅人。
第三節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和稅目
一、工資、薪金所得(P122)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提示:獎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資性質的獎金,免稅獎金的范圍在稅法中另有規定。
2.不屬于工資、薪金所得的項目包括:(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3.內部退養的人員所得:
(1)在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從原任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應按辦理內部退養手續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并與領取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減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以余額為基數確定適用稅率,再將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減去費用扣除標準,按適用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在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重新就業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與其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4.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5.公司職工取得的用于購買企業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區分勞動分紅與股份分紅的不同)。
6.對雇員免收差旅費、旅游費: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對非雇員免收差旅費、旅游費: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
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P123)
對出租車不擁有所有權: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對出租車擁有所有權: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稅。
三、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P124)
1.個人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后,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工商戶: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再征收企業所得稅。
2.個人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后,工商登記仍為企業的,不論其分配方式如何:先繳納企業所得稅,然后承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承包、承租按合同(協議)規定只向發包方、出租方繳納一定的費用,繳納承包、承租費后的企業的經營成果歸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四、勞務報酬所得(P124)
1.個人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
(1)個人擔任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其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按“勞務報酬所得”納稅。
(2)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事的,應將董事費、監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并,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納稅。
2.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取得的應稅所得項目。
五、稿酬所得(P126)
1.作者去世后,財產繼承人取得的遺作稿酬,也應征收個人所得稅。
2.以是否發表、是否在本單位發表以及作者專業狀況為標準,區別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和工資、薪金所得三者之間的區別。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P127)
1.注意區分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稿酬所得、財產轉讓所得。
【舉例】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拍賣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拍賣別人作品手稿或個人拍賣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復印件外的其他財產,都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特許權的經濟賠償收入,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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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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