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與賬務處理程序
一、會計憑證
(一) 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是指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會計憑證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二) 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原始憑據。
原始憑證按照取得來源,分為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按照格式不同,分為通用憑證和專用憑證;按照填制的手續和內容,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和匯總憑證。
原始憑證應當具備的基本內容包括: (1) 憑證的名稱; (2) 填制憑證的日期;(3) 填制憑證單位名稱和填制人姓名;(4) 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 (5) 接受憑證單位名稱;(6) 經濟業務內容;(7) 數量、單價和金額。
原始憑證的填制,應當符合記錄真實、內容完整、手續完備、書寫清楚規范、編號連續、填制及時等要求,不得涂改、刮擦、挖補。企業應當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確性等進行審核。
(三) 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是指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歸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后所填制的會計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記賬憑證按照反映經濟業務的內容,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記賬憑證應當具備的基本內容包括:(1)填制憑證的日期;(2) 憑證編號;(3) 經濟業務摘要;(4) 會計科目; (5) 金額; (6) 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7) 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記賬憑證的填制除做到內容完整、書寫清楚和規范外,還應符合一些特定要求。
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在記賬之前應由有關稽核人員對記賬憑證的相關內容進行嚴格的審核。
(四) 會計憑證的保管
會計憑證的保管,是指會計憑證記賬后的整理、裝訂、歸檔和存查工作。會計憑證應定期裝訂成冊,防止散失。會計憑證封面應注明單位名稱、憑證種類、憑證張數、起止號數、年度、月份、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等有關事項,會計主管人員和保管人員應在封面上簽章。會計憑證應加貼封條,防止抽換憑證。原始憑證較多時,可單獨裝訂。會計憑證的保管應當符合相關規定,在期滿前不得任意銷毀。
二、會計賬簿
(一) 會計賬簿
會計賬簿,簡稱賬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賬頁組成的,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系統、連續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會計賬簿的基本內容包括封面、扉頁、賬頁。
會計賬簿按照用途,分為序時賬簿、分類賬簿和備查賬簿;按照賬頁格式,分為三欄式賬簿、多欄式賬簿、數量金額式賬簿;按照外形特征,分為訂本式賬簿、活頁式賬簿、卡片式賬簿。
啟用會計賬簿時,應當在賬簿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并在賬簿扉頁上
附啟用表。企業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
平行登記,是指對所發生的每項經濟業務都要以會計憑證為依據,一方面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另一方面記入所轄明細分類賬戶的方法。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平行登記的要點包括方向相同、期間一致、金額相等。
(二) 對賬與結賬
對賬,是對賬簿記 錄 所 進 行 的 核 對。對 賬 一 般 分 為 賬 證 核 對、賬 賬 核 對、賬 實核對。
結賬是將賬簿記錄定期結算清楚的會計工作。結賬的內容通常包括結清各種損益類賬戶,據以計算確定本期利潤;結出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合計和期末余額。
(三) 錯賬更正的方法
錯賬更正的方法一般有劃線更正法、紅字更正法、補充登記法等。
三、賬務處理程序
企業常用的賬務處理程序,主要有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和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是登記總分類賬的依據和方法不同。
(一) 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
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是指對發生的經濟業務,先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再直接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的一種賬務處理程序。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適用于規模較小、經濟業務量較少的單位。
采用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其優點是簡單明了,易于理解,總分類賬可以較詳細地反映經濟業務的發生情況,缺點是登記總分類賬的工作量較大。
(二) 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
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是指先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定期根據記賬憑證分類編制匯總收款憑證、匯總付款憑證和匯總轉賬憑證,再根據匯總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的一種賬務處理程序。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適合于規模較大、經濟業務較多的單位。
采用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其優點是減輕了登記總分類賬的工作量,缺點是當轉賬憑證較多時,編制匯總轉賬憑證的工作量較大,并且按每一貸方賬戶編制匯總轉賬憑證,不利于會計核算的日常分工。
(三) 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
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又稱記賬憑證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是指根據記賬憑證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再根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分類賬的一種賬務處理程序。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適用于經濟業務較多的單位。
采用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其優點是減輕了登記總分類賬的工作量,易于理解,方便學習,并可做到試算平衡,缺點是科目匯總表不能反映各個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不利于對賬目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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