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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債務重組
第一節 債務重組方式
一、債務重組的概念
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
【例題1•多選題】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債權人作出讓步是債務重組的基本特征。下列各項中,屬于債權人作出讓步的有( )。(2012年)
A.債權人減免債務人部分債務本金
B.債權人免去債務人全部應付利息
C.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以公允價值高于重組債務賬面價值的股權清償債務
D.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以公允價值低于重組債務賬面價值的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答案】ABD
【解析】債權人作出讓步,實質債權人同意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現在或將來以低于重組債務賬面價值的金額或者價值償還債務。債權人作出讓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債權人減免債務人部分債務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債務人應付債務的利率等。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以公允價值高于重組債務賬面價值的股權清償債務,債權人并沒有作出讓步,選項C不正確。
【例題2•單選題】2010年7月31日,甲公司應付乙公司的款項420萬元到期,因經營陷于困境,預計短期內無法償還。當日,甲公司就該債務與乙公司達成的下列償債協議中,屬于債務重組的有( )。(2011年考題)
A.甲公司以公允價值為410萬元的固定資產清償
B.甲公司以公允價值為420萬元的長期股權投資清償
C.減免甲公司220萬元債務,剩余部分甲公司延期兩年償還
D.減免甲公司220萬元債務,剩余部分甲公司立即以現金償還
【答案】ACD
【解析】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選項B以公允價值為420萬元的長期股權投資償債,債權人并沒有作出讓步,故該項交易不屬于債務重組。
二、債務重組的方式
債務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以資產清償債務
(二)將債務轉為資本
(三)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四)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種方式共同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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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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