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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Z2 0 1 0 5 0物權法
《物權法》于2007年3月1 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7年1 0月1日起施行。《物權法》的立法目的是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 《物權法》共分為1 9章247條。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所有權是指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用益物權是指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擔保物權是指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22201051掌握抵押權
在《擔保法》中關于抵押權的規定,鑒于那部分內容未列入二級建造師考試大綱,此處不作介紹,僅介紹《物權法》中關于抵押權的規定。后文的質權和留置權也如此處理。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擔保方式。
債權人就是抵押權人。將財產用于抵押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就是抵押人。用于抵押的財產就是抵押物。
1.可以在建工程作為抵押物
《物權法》規定了可以在建工程作為抵押物。同時規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2.抵押財產的確定
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
(2)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4)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3.抵押權對第三人的效力
(1)對買受人的效力
《物權法》規定,依照本法規定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2)對承租人的效力
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4.抵押權的放棄與順位的變更
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5.抵押權的實現與其他債權人的撤銷權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屬于抵押財產。該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抵押權時,應當將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價款,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22201 052掌握質權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擔保方式。
債權人就是質權人。將動產或權利用于質押擔保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就是出質人。移交的動產或權利就是質物。
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物權法》在動產質押部分作出了不同于《擔保法》的進一步規定。
1.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1)質權人的權利
質權人可以放棄質權。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出質,質權人放棄該質權的,其他擔保人在質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2)質權人的義務
1)質權人不得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質權人不得擅自轉質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向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2.出質人的權利
出質人可以請求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及時行使質權;質權人不行使的,出質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
出質人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因質權人怠于行使權利造成損害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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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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