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4022 項目質量控制體系的建立和運行
一、項目質量控制體系的特點和構成【必會】
1.項目質量控制體系的特點
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控制體系與質量管理體系相比,有如下不同:
2)多單元結構
多單元結構是指在項目質量控制總體系下,第二層次的質量控制體系及其以下的質量自控或保證體系可能有多個。
二、項目質量控制體系的建立【必會】
1)分層次規劃原則
總組織者(建設單位或代建制項目管理企業)和承擔項目實施任務的各參與單位,分別進行不同層次和范圍的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控制體系規劃。
2)目標分解原則
將工程項目的建設標準和質量總體目標分解到各個責任主體,明示于合同條件。
3)質量責任制原則
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界定各方的質量責任范圍和控制要求。
2.建立的程序
1)確立系統質量控制網絡
首先明確系統各層面的工程質量控制負責人。包括項目經理(或工程負責人)、總工程師,項目監理機構的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等。
2)制定質量控制制度
包括質量控制例會制度、協調制度、報告審批制度、質量驗收制度和質量信息管理制度等。形成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控制體系的管理文件或手冊,作為各方主體共同遵循的管理依據。
3)分析質量控制界面
一般說靜態界面根據法律法規、合同條件、組織內部職能分工來確定。
動態界面主要是指項目實施過程中設計單位之間、施工單位之間、設計與施工單位之間的銜接配合關系及其責任劃分,必須通過分析研究,確定管理原則與協調方式。
4)編制質量控制計劃
項目管理總組織者,負責主持編制建設工程項目總質量計劃。
三、項目質量控制體系的運行【必會】
1.運行環境
(1)項目的合同結構
建設工程合同是聯系建設工程項目各參與方的紐帶。
(2)質量管理的資源配置
人員和資源的合理配置是質量控制體系得以運行的基礎條件。
(3)質量管理的組織制度
項目質量控制體系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程序性文件的建立是系統有序運行的基本保證。
2.運行機制
1)動力機制
動力機制是項目質量控制體系運行的核心機制。
2)約束機制
約東機制取決于各質量責任主體內部的自我約束能力和外部的監控效力。
3)反饋機制
運行狀態和結果的信息反饋,是對質量控制系統的能力和運行效果進行評價,并為及時作出處置提供決策依據。
4)持續改進機制
應用PDCA循環原理,不斷完善和持續改進,不斷提高質量控制能力和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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