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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納的認知一結構學習論
布魯納是美國著名的認知教育心理學家,他主張學習的目的在于以發現學習的方式,使學科的基本結構轉變為學生頭腦中的認知結構。因此,他的理論常被稱為認知一發現說或認知一結構論。
(一)學習觀
1.學習的實質是主動地形成認知結構
布魯納認為,學習的本質不是被動地形成刺激一反應的聯結,而是主動地形成認知結構。學習者不是被動地接受知識,而是主動地獲取知識,并通過把新獲得的知識和已有的認知結構聯系起來,積極地建構其知識體系。由此,布魯納十分強調認知結構在學習過程中的作用,認為認知結構可以給經驗中的規律性以意義和組織,使人能夠超越給定的信息,舉一反三,觸類旁通。他主張,應當向學生提供具體的東西,以便他們“發現”自己的認知結構。
2.學習包括獲得、轉化和評價三個過程
布魯納認為,學習活動首先是新知識的獲得。新知識可能是以前知識的精煉,也可能與原有知識相違背。獲得了新知識以后,還要對它進行轉化,我們可以超越給定的信息,運用各種方法將它們變成另外的形式,以適合新任務,并由此獲得更多的知識。評價是對知識轉化的一種檢查,通過評價可以核對我們處理知識的方法是否適合新的任務,或者運用是否正確。因此,評價通常包含對知識的合理性進行判斷。
總之,布魯納認為學習任何一門學科的最終目的是構建學生良好的認知結構。因此,教師首先應明確所要構建的學生的認知結構包含哪些組成要素,并最好能畫出各組成要素間關系的圖解。在此基礎上,教師應采取有效措施來幫助學生獲得、轉化和評價知識,使學科的知識結構轉化為學生的認知結構,使書本的死知識變為學生自己的活知識。
(二)教學觀
1.教學的目的在于理解學科的基本結構
由于布魯納強調學習的主動性和認知結構的重要性,所以他主張教學的最終目標是促進學生對學科結構的一般理解。所謂學科的基本結構,是指學科的基本知識、基本方法與基本態度。當學生掌握和理解了一門學科的結構,他們就會把該學科看作是一個相互聯系的整體。因此,布魯納把學科的基本結構放在設計課程和編寫教材的中心地位,成為教學的中心。他認為,學生理解了學科的基本結構,就容易掌握整個學科的具體內容,就容易記憶學科知識,就能促進學習遷移,促進學生智力和創造力的發展,并可以提高其學習興趣。
2.掌握學科基本結構的教學原則
(1)動機原則。所有學生都有內在的學習愿望,內部動機是維持學習的基本動力。學生具有三種最基本的內在動機,有好奇內驅力(即求知欲)、勝任內驅力(即成功的欲望)和互惠內驅力(即人與人之間和睦相處的需要),教師如能善于促進并調節學生的探究活動,便可激發他們的這些內在動機,有效地達到預定的學習目標。
(2)結構原則。任何知識結構都可以用動作、圖像和符號三種表象形式來呈現。動作表象是借助動作進行學習,無須語言的幫助;圖像表象是借助圖像進行學習,以感知材料為基礎;符號表象是借助語言進行學習,經驗一旦轉化為語言,邏輯推導便能進行。至于究竟選用哪一種呈現方式為好,視學生的知識背景和課題性質而定。
(3)程序原則。教學就是引導學習者通過一系列有條不紊地陳述一個問題或大量知識的結構,以提高他們對所學知識的掌握、轉化和遷移的能力。通常每門學科都存在著各種不同的程序,它們對學習者來說,有難有易,不存在對所有的學習者都適用的唯一的程序。
(4)強化原則。教學規定適合的強化時間和步調是學習成功的重要一環。知道結果應恰好在學生評估自己作業的那個時刻。因為知道結果過早易使學生慌亂,從而阻撓其探究活動的進行;知道結果太晚,易使學生失去受幫助的機會,甚至有可能接受不了正確的信息。
總之,根據結構主義教學觀及其教學原則,為了促進中小學生良好認知結構的發展,教師首先必須全面深入地分析教材,明確學科本身所包含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引導學生加深對教材結構的理解。在引導學生理解教材結構的過程中,首先應注意教學本身應有新異性,同時跨度應適當,其難度不能過高或過低,以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和勝任感為宜。其次,應根據中小學生的經驗水平、年齡特點和材料性質,選取靈活的教學程序和結構方式來組織實際的教學活動過程。同時,應注意提供有助于學生矯正和提高的反饋信息,并教育學生進行自我反饋.以提高學習的自覺性和能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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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