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6个男人灌了一夜精子_欧美chengren_欧美精品亚洲网站_女女互磨高h文

當前位置:

2013年注冊計量師計量法律法規復習重點3

發表時間:2012/9/18 14:28:57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為幫助學員更好的復習2013年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本文章主要闡述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科目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重要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復習,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計量基準、計量標準的建立和法制管理

(一)計量基準的建立原則

《計量法》第五條明確規定:“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負責建立各種計量基準器具,作為統一全國量值的最高依據。”

1、計量基準的含義(掌握)

計量基準是指經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為了定義、實現、保存、復現量的單位或者一個或多個量值,用作有關量的測量標準定值依據的實物量具、測量儀器、標準物質或者測量系統。全國的各級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的量值,都應直接或者間接地溯源到計量基準。

2、國家建立計量基準的原則

一是要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的需要,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統一規劃,組織建立。二是屬于基礎性、通用性的計量基準,建立在國家質檢總局設置或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屬于專業性強、僅為個別行業所需要,或工作條件要求特殊的計量基準,可以建立在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所屬的計量技術機構。

計量基準是統一全國量值的最高依據,故對每項測量參數來說,全國只能有一個計量基準,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統一安排,其他部門和單位不能隨意建立計量基準。2007年6月6日國家質檢總局修訂并發布的《計量基準管理辦法》,對計量基準的法制管理,如計量基準的建立、保存、維護、改造、使用、廢除以及法律責任等都做出了具體規定。

單項選擇題:統一全國量值的最高依據是____。

A.計量基準

B.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C.部門最高計量標準

D.工作計量標準

答案:A

解析:計量基準是統一全國量值的最高依據,因此對每項測量參數來說,全國只能有一個計量基準,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統一安排,其他部門和單位不能隨意建立計量基準。

(二)計量標準的建立和法制管理(掌握)

計量標準處于國家檢定系統表的中間環節,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即將計量基準所復現的單位量值,通過檢定逐級傳遞到工作計量器具,從而確保工作計量器具量值的準確可靠,確保全國計量單位制和量值的統一。

為了使各項計量標準能夠在正常的技術狀態下進行工作,保證量值的溯源性,按《計量法》規定,縣級以上計量行政部門建立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部門、企事業單位建立的各項最高計量標準,都要依法考核合格,才有資格進行量值傳遞。這是保障全國量值準確一致的必要手段。考核的目的是確認其是否具有開展量值傳遞的資格。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計量標準設備、環境條件、檢定人員以及管理制度等四個方面。

1.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是指經過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批準,作為統一本地區量值的依據,在社會上實施計量監督具有公證作用的計量標準。在處理計量糾紛時,只有以計量基準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仲裁檢定后的數據才能作為依據,并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單位建立的計量標準,要想取得上述法律地位,必須經有關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

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由各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需要組織建立,但必須履行法定的考核程序,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使用。具體地說,下一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建立的最高等級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須向上一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技術考核;其他等級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屬于哪一級政府的,就由哪一級地方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經考核合格符合要求并取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由建立該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審批并頒發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證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能作為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使用。

多項選擇題:在處理計量糾紛時,以( )進行仲裁檢定后的數據才能作為依據,并具有法律效力。

A.計量基準

B.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C.部門最高計量標準

D.工作計量標準

答案:AB

相關文章:

2013年注冊計量師計量法律法規復習重點

2012年全國注冊計量師考試成績查詢信息

更多關注考試真題 成績查詢 合格標準 考試培訓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 注冊計量師

        [考霸特訓班]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校方服務

        1880起

        了解課程

        496人正在學習

      • 注冊計量師

        [考霸通關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校方服務

        1280起

        了解課程

        615人正在學習

      各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