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監理工程師在注冊有效期內或有效期屆滿,需要變更執業單位、注冊專業等注冊內容的,應申請變更注冊。
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辦理變更注冊手續的,變更注冊后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申請變更注冊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點擊下載)》(一式二份,另附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冊執業證書使用)和相應電子文檔(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給省級注冊管理機構);
2、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參加社會保險的清單復印件(退休人員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證明復印件);
3、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的,申請人應提供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終止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或由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解 除勞動關系的勞動仲裁文件復印件)。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單位的,還須提供滿足新聘用單位所在地相應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4、在注冊有效期內或有效期屆滿,變更注冊專業的,應提供與申請注冊專業相關的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和工程業績證明,以及滿足相應專業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5、在注冊有效期內,因所在聘用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應在聘用單位名稱變更后30日內按變更注冊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并提供聘用單位新名稱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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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