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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點5 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
是參加合同法律關系,享有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的當事人。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
1.自然人
作為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的自然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務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民事權利能力:指法律賦予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事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民事行為能力:能夠依法以自己的意志行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資格。
法人應具備的四個缺一不可的條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其他組織
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的聯營體、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
命題點6 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
是指參加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主要包括物(如建筑材料、建筑設備、建筑物、借款合同中的貨幣等)、行為(如勘察設計、施工安裝等)、智力成果(如專利權、計算機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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