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基礎知識的備考強化必看知識點,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備考2013年經濟師考試!!
第二節 經濟法基礎知識
一、經濟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一)經濟法的概念
經濟法即調整經濟管理關系、市場管理關系和組織管理性的協作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
(二)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具體內容
經濟管理關系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運用一系列手段在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過程中所形成的社會關系。它是以市場經濟體制為基礎、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宏觀領域的經濟關系。
市場管理關系國家在市場管理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社會關系。具體包括第一,維護公平競爭關系; 第二,產品質量管理關系; 第三,消費者權益保護關系。
組織管理性的流轉和協作關系其一,國家通過政府機構或設立企業、委托代理人直接參與經濟活動或經濟關系,如進行招標、定(購)貨、發包、出讓、信貸、擔保等活動時發生的合同關系; 其二,平等的國家機關或財政主體之間的經濟協作關系。
【例題3:多選】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包括()。
A經濟管理關系
B市場管理關系
C組織管理性的流轉和協作關系
D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關系
E刑事責任關系
【答案】ABC
二、經濟法的本質
經濟法作為法的一個部門,集中體現為經濟法是社會本位法,是由經濟的社會化所導致的國家干預、參與經濟之法。
1.經濟法是平衡協調法
所謂平衡協調,是指經濟法的立法和執法從整個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和社會經濟利益出發,來調整具體經濟關系,協調經濟利益關系,以促進、引導或強制實現社會整體目標與個體利益目標的統一。
2.經濟法是社會本位法
經濟法以社會利益和社會責任為最高準則,立足社會整體,以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為重,屬于社會本位法。
行政法強調上下隸屬的行政關系,是權力本位法。
民法強調人人生來平等和自由,以個人權利為本位。
3.經濟法是系統、綜合調整法
經濟法通過具體制度和規范,分別細致地調整各種經濟關系;
另一方面在總體上對經濟關系進行系統、綜合的調整。
4.經濟法是經濟民主和經濟集中對立統一法
我國頒布的經濟性法律、法規,都是經濟民主和經濟集中對立統一的產物。
5.經濟法是以公為主、公私兼顧的法
規范國家公務的法為公法;
規定個人利益的法為私法(物權法、合同法)
經濟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間并對之進行平衡協調的以公為主、公私兼顧的新型的法。
【例題4:多選】下列關于經濟法的本質表述正確的有()
A經濟法是權力本位法
B經濟法是以私為主,公私兼顧的法
C經濟法是經濟民主和經濟集中對立統一的法
D經濟法是系統、綜合調整的法
E經濟法是平衡協調法
【答案】CDE
三、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具體內容
平衡協調原則平衡協調原則的基本要求,就是經濟法的制定及實施各個環節,都應體現經濟自由與經濟秩序的統一、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實質公平與社會效益的統一、經濟民主與經濟集中的統一、看得見的手與看不見的手的統一,國家調控與市場資源配置的統一這些價值和理念。
維護公平競爭原則經濟法反映社會化市場經濟內在要求和理念的一項核心的、基礎性的原則,不僅直接體現在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還體現在經濟法的各項制度如規劃和產業政策、財政稅收中。
有限干預原則政府對市場的干預必須有所為、有所不為, 政府對市場的干預合法、合理、合經濟規律。
責權利相統一原則在經濟法律關系中各管理主體和公有制經營主體所享受和承擔的權(力)利、義務、職責必須相一致,不應當有脫節、錯位、不平衡等現象存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或以公有制為主導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這是作為經濟法靈魂的一項根本性原則。
【例題5:單選】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或以公有制為主導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經濟法靈魂的一項根本性原則是()
A有限干預原則
B維護公平競爭原則
C平衡協調原則
D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答案】D
【例題6:2011單選】下列法律原則中,屬于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是()。
A.合同自由原則
B.一物一權原則
C.有限干預原則
D.誠實信用原則
【答案】C
【解析】 經濟法基本原則包括平衡協調原則、維護公平競爭原則、有限干預原則、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本章主要考點總結】
1、 法律對經濟關系調整的三個階段
2、 調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
3、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3個)
4、 經濟法的本質(5個)
5、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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