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金融專業的備考必看知識點,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備考2013年經濟師考試!!
第二節 金融監管的框架和內容
一、銀行業監管的主要內容與方法
(一)銀行監管的主要內容
市場準入監管、市場運營監管、市場退出監管
1、市場準入監管(掌握)
市場準入監管是對銀行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生存能力兩方面進行審查
(1)審批注冊機構
進入金融行業必須按法律要求向銀行監管當局提出申請,經許可后,領取營業執照才能進行經營活動。
銀行監管當局允許經營金融產品進入市場。
我國規定商行要有符合規定的銀行章程;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具備任職資格和工作經驗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才能成立銀行。
(2)審批注冊資本
注冊資本是設立金融機構的首要條件。銀行監管部門對成立銀行類金融機構提出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
(3)審批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標準:1、必要的學識水平;2、對金融業務的熟悉程度
我國要求建立商行有具備專任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行長)和高管。
(4)審批業務范圍
監管當局審批機構業務范圍的主要依據是市場需求以及機構的實力、管理層的經驗和能力,而且銀行必須對它所從事的所有業務活動要有充分的控制能力。
2、市場運營監管(掌握)
包括: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資產安全的監管、流動適度性的監、收益合理性的監管、內控有效性的監管
(1)資本充足率的監管
資本充足率=(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扣除項包括:商譽、商業銀行對未并表金融機構的資本投資、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的資本投資。
核心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核心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扣除項:包括商譽、商業銀行對未并表金融機構的資本投資的50%、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的資本投資的50%。
資本分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
核心資本有實收資資本(普通股)、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權。
附屬資本包括重估儲備、一般準備、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長期次級債務。
附屬資本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計入附屬資本的長期次級債務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50%。資本充足率大于等于8%;核心資本充足率必須大于等于4%。
我國按資本充足率將商行分為三類:資本充足的商行(資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于4%);資本不足的商行(資本充足率不足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足4%);資本嚴重不足的商行(資本充足率不足4%,核心資本充足率不足2%);
(2)資產安全的監管
貸款五級分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不良貸款)
資產安全性監管的重點是銀行機構風險的分布、資產集中程度和關系人貸款。
A、分析各類資產占全部資產的比例,以及各類不良資產占全部資產的比例。
我國規定:不良資產率=不良資產/資產余額<4%
不良貸款率 =不良貸款/貸款余額<5%
B、監測銀行機構對單個借款人或單個相關借款人集團的集中程度,又稱大額風險暴露。
我國規定:
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資本凈額<15%
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戶貸款總額/資本凈額<10%
全部關聯度=全部關聯客戶授信/資本凈額<50%
C、監測銀行機構對關系人貸款變化
關系人通常指銀行的高管人員及其親屬、自己的公司等。
D、監測銀行壞賬和貸款準備金的變化
(3)流動適度性的監管
銀行機構的流動能力:可用于立即支付的現金頭寸;在短期內可以兌現或出售的高質量可變現資產。
A、銀行機構的流動性應當保持在適度水平
流動性比率=流動性資產/流動性負債>25%
核心負債比例=核心負債/總負債>60%
B、監測銀行資產負債的期限匹配
流動性缺口=90天內表內外流動性缺口/90天內到期表內外流動性資產>10%
C、監測銀行機構的資產變化情況
包括:銀行的長期投資、不良資產和盈虧變化情況
(4)收益合理性的監管
A、對收入的來源和結構進行分析
B、對支出的的去向和結構進行分析
C、對收益的真實狀況進行分析
我國規定:
成本收入比=營業費用/營業收入>=35%
資產利潤率=凈利潤/資產平均余額>=0.6%
資本利潤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平均余額>=11%
(5)內控有效性的監管
銀行內部控制是商業銀行為實現經營管理目標,通過制定并實施系統的政策、程序和方案,對風險進行有效識別、評估、控制、監測和改進的動態過程和機制。
銀監會從充分性、合規性、有效性和適宜性四個方面對銀行內部控制進行評價。
充分性是指檢查和評價過程和風險是否已被充分認識。
合規性指檢查和評價過程和風險的控制措施是否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并得以實施和保持。
有效性是檢查和評價過程和風險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適宜性指檢查和評價控制措施是否適宜。
內部控制評價的原則:
全面性原則、統一性原則、獨立性原則、公正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及時性原則
3、處理有問題銀行及市場退出監管(掌握)
(1)處理有問題銀行
有問題銀行指因經營管理狀況的惡化或突發事件的影響,有發生支付危機、倒閉或破產危險的銀行機構。
有問題銀行機構的特征
監管當局處置有問題銀行的主要措施:
A、督促有問題銀行采取措施,如詳細整改計劃,改善內控等
B、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
C、協調銀行同業對有問題的銀行進行救助。
D、央行求助
E、對有問題的銀行進行重組
F、接管有問題銀行
(2)處置倒閉銀行
銀行倒閉指銀行無力償還所欠債務的情形。
銀行倒閉情形
處置倒閉銀行措施:
A、收購兼并
B、依法清算
(二)銀行業監管的基本方法(掌握)
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督
1、非現場監督
非現場監督是監管當局針對單個銀行并表的基礎上收集、分析銀行機構經營穩健性和安全性的一種方式。包括審查和分析各種報告和統計報表。——銀行機構的管理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各種業務報表
非現場監督的主要目的:
(1)評估銀行機構的總體情況
(2)對有問題的銀行進行密切跟蹤
(3)通過對同組銀行的比較,關注整個銀行業的經營狀況。
2、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是指通過監管當局的實地作業來評估銀行經營狀況的一種方式
現場檢查的形式有:實地審核、察看、取證、談話等。
現場檢查的內容:
(1)合規性檢查
合規檢查永遠是現場檢查的基礎。
(2)風險性檢查
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是密切關聯的銀行監管方法,非現場檢查的結果可以指導現場檢查的重點,使現場檢查更有針對性、更有效。現場檢查對是對非現場檢查結果的實證。
3、并表監管
并表監管又稱合并監管,指在所有情況下,銀行監管機構應具備了解銀行機構和集團的整體結構,以及其他監管銀行集團所屬公司的情況。
并表監管包括:境內外業務、表內外業務和本外幣業務。
4、監管評級
CAMELS——駱駝評級制度
資本充足性、資產質量、經營管理能力、盈利水平、流動性及市場敏感性進行評價。
監管評級最終要對銀行進行綜合評級,評級主要以風險程度、資產質量、盈利狀況為主要標準。
我國的“CAMELS+”包括資本充足、資產質量、管理、盈利、流動性、市場風險;最終評級結果分為6級,被評為5級和6級的銀行屬于高風險銀行,銀監會要給予持續的監管關注,必要時可采取處置措施。
二、證券監管的主要內容
(一)法律法規體系——分三層
1、《公司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
2、部門規章
3、關于機構、業務、人員、內部控制方面的監管規則
(二)上市公司監管
1、對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監管
(1)負責監管區內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輔導改制工作
(2)對轄區內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重大風險進行調查
(3)對中介機構在股票發行審核和承銷過程中的違規行為等
2、對上市公司的監管
對轄區內上市公司進行現場監管
(1)對上市公司的定期報告、臨時報告等文件審閱、監管
(2)對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情況進行監管
(3)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吸收合并、上市公司收購及股東持股變動等進行監管
(4)督促有退市風險的上市公司充分揭示退市風險
(5)對上市公司進行合理的風險分類
(6)對上市公司融資情況進行監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