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物業承接查驗制度。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應當與物業建設單位和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同時規定物業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有關資料。
具有的現實意義:
01、有利于明確各方的責、權、利,避免予盾糾紛。
02、對提高建設質量、保障業主財產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03、保障開展物業管理的必備條件。
5、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服務實質是對業主共同事務進行管理的一種活動。對物業管理行業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嚴格審查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是加強行政監管、規范企業行為、有效解決群眾投訴、改善物業管理市場環境的必要手段。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申請核定資質等級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企業資質等級申報表,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物業管理專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和勞動合同,管理的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和勞動合同,工程、財務負責人的職稱證書和勞動合同;物業服務合同復印件,物業管理業績材料。
《物業服業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承接各種物業管理項目;二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承接30萬㎡以下的住宅項目和8萬㎡以下的非住宅項目的業務;三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可心接20萬㎡以下住宅項目和5萬㎡以下的非住宅項目的業務。
6、物業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物業管理師)
物業管理師應具備的執業能力:
01、掌握物業管理、建筑工程、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專業知識;
02、具有一定的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心理學等相關學科知識;
03、能夠熟練運用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04、具有豐富的物業管理實踐經驗。
7、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指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第八章 房地產登記
一、不動產登記主要是土地登記和房屋登記。
土地登記:指將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抵押權、地役權以及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土地權利記載于土地登記簿公示的行為。(以宗地為單位進行登記)。
房屋登記:指房屋登記機關依法對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按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國土資源部負責全國土地登記的管理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全國房屋登記。
不動產登記的種類: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是起3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二、土地登記的種類:
1、土地總登記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對轄區內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區域內土地進行的全面登記。
2、初始登記:是指土地登記之外對設立的土地權利進行的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初始登記;抵押權登記;地役權登記;)
3、變理登記:指因土地權利人發生改變,或者因土地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內容發生變更而進行的登記。
4、注銷登記:指因土地權利的消滅等而進行的登記。
5、其它登記。包括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和查封登記。
土地登記的程序:申請,受理,審查,記載于登記簿,發證。
三、房屋登記的種類
1、所有權登記。
01、初始登記。
02、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買賣,互換,贈與,繼承,受遺贈,分割,合并,以房屋出資入股,法人或其他組織分立、合并)。
03、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04、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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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