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參加2013年結構工程師的考生的復習效率,有針對性的進行各科目的復習,本文特地對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相關知識點進行詳細的講解,希望可以在考試路上祝您一臂之力!
四、稅金
建筑安裝工程稅金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人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1.營業稅
營業稅的稅額為營業額的3%。計算公式為:
營業稅=營業額×3% (2Z102014-8)
其中營業額是指從事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收取的全部收人,還包括建筑、修繕、裝飾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當安裝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時,亦包括所安裝設備的價款。但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其營業額中不包括付給分包或轉包人的價款。
2.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國家為了加強城鄉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鄉鎮維護建設資金來源,而對有經營收人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營業稅額×適用稅率(2Z102014-9)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按營業稅的7%征收;所在地為縣鎮的,按營業稅的5%征收;所在地為農村的,按營業稅的1%征收。
3.教育費附加費
教育費附加稅額為營業稅的3%。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 = 應納營業稅額 × 3% ?。?Z102014-10)
為了計算上的方便,可將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合并在一起計算,以工程成本加利潤為基數計算稅金。即:
稅金 = (直接費 + 間接費 + 利潤)× 稅率 (2Z102014-11)
稅金 = {1/[1-營業稅生產率×(1+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教育費附加費率)]-1}×100% (2Z10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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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inyun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