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順利通過2013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小編特編輯整理了2013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科目《投資建設項目組織》價值工程的組織知識點,希望在2013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中,助您一臂之力!
1.5.2價值工程的組織(掌握)
(1)價值工程活動的組織者
建設產品的生產通常是由許多單位共同參與完成的,包括業主、設計方、咨詢機構、施工方、供貨方等,而各個單位之間的組織關系又存在多種可能性,由誰來組織價值工程研究活動也存在多種可能性,這主要與建設項目實施的組織模式有關。
在平行發包模式條件下,可以由業主或其聘請的項目管理單位組織開展價值工程活動。當然,在激勵機制作用下,也可以由有關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自發組織,獨立開展或邀請其他單位共同參與開展價值工程活動。
在施工總承包模式條件下,有兩種情況,一是設計階段的價值工程活動;二是施工階段的價值工程活動。在設計階段,通常是業主或項目管理公司組織進行價值工程研究。在施工階段,通常是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進行價值工程活動,一般在施工總承包協議中有相應的條款,鼓勵承包商開展此類活動,所獲得的收益將由業主與承包商分享。
在項目總承包模式或CM模式條件下,價值工程活動開展得較為廣泛,價值工程活動也通常是由承包商組織進行。
在FIDIC合同及美國建筑師學會(AIA)的CM合同中,均專門提出了價值工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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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