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幫助廣大考生學習2012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 師考試課程 ,掌握2012年投資項目管理師考試 教材重點,小編精心匯集了2012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的相關復習重 點和考試試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7.2 土地資源利用的計劃管理
7.2.1(熟悉)土地利用規劃
為了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國家規定各級政府必須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使用計劃,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使用計劃合理安排各年度的土地使用。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和審批
根據《土地法》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規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行政區劃分為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地、縣、鄉鎮五級。根據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可以編制跨行政區域的區域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照法定程序和審批權限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由國務院規定,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適應,一般為lO年至15年,同時展望遠景土地利用目標。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目標應當分階段安排實施,重點確定近期規劃目標。近期規劃一般為5年。目前我國執行的是1997年編制的1997~2010年的土地規劃。
國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國家主管部門制定,經國務院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下級政府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依據上一級政府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國務院批準;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批準;上述規定以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其中,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原則
一是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用地。
二是要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三是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
四是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五是占用耕地與開發復墾耕地相平衡。。
(3)認真貫徹土地總體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批準后,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修改。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因特殊情況需作局部調整的,由編制該規劃的人民政府決定,并將調整方案報批準該規劃的人民政府備案;需作重大修改的,
由編制該規劃的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方案,報原批準規劃的機關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
經國務院批準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根據國務院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屬于省級人民政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權限內的,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7.2.2(掌握)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建設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實際狀況編制。
土地年度使用計劃的編制審批程序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審批程序相同,一經審批下達,必須嚴格執行。“對農用地轉用的年度計劃實行指令性管理,跨年度結轉使用計劃指標必須嚴格規范”。
各級人民政府都應當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的管理,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
例題4、目前我國執行的是()年的土地規劃
A.1995~2010
B.1996~2010
C.1997~2010
D.1998~2010
E.1999~2010
F.2000~2010
標準答案:C
相關文章推薦:
更多投資項目管理師考試信息請關注: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