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護理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護理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師級)、中級資格(含護理學、內科護理、外科護理、婦產科護理、兒科護理、社區護理六個亞專業)。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中級主管護師考試在兩天內完成四個科目的考試,考試方式采用筆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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