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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下水環境監測措施
建設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水環境監測制度,對廠區及周邊地下水進行監測。監測點布置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以建設廠區為重點,兼顧外圍:廠區內可能的污染設施如有毒原料儲罐、污水儲存池、固廢堆放場地附近均需設置監測點。
②以下游監測為重點,兼顧上游和側面。
③對地下水進行分層監測,重點放在易受污染的淺層潛水和作為飲用水源的含水層,兼顧其他含水層。
④地下水監測每年至少兩次,分豐水期和枯水期進行,重點區域和出現異g情況下應增加監測頻率。
⑤水質監測項目可參照《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和《地下水質量標準》,可結合地區情況適當增加和減少監測項目。
三、合理規劃布局和改進生產工藝
結合國家產業政策,調整工農業產業結構,合理進行產業布局。
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是保護地下水不受污染的主要和有效途徑之一。
四、水污染防治的工程措施
要進行地下水長期監測。一旦發現地下水污染,就應及時采取措施,查清污染來源與途徑,采用帷幕灌漿、截流、抽水等措施,排出被污染的地下水或對污染地下水進行修復,防止其繼續擴展。具體措施如下:
1,地下水分層開采
開采多層地下水時,各含水層水質差異較大的,應當分層開采;在地下水已受污染地區,禁止己污染含水層和未被污染的含水層的混合開采;進行勘探等活動時,須采取防護性措施,防止串層,造成地下水污染。
2.防滲措施
工程防滲是為了防止建設項目產生的廢水、污水和固廢淋濾液滲入地下水而必須采取的防范措施。
3.污染物的清除與阻隔措施
對于地表泄漏的污染物,一般采用地面挖去的清除措施。對于己經進入地下水的污染物,可采取抽水方式抽出污染物,然后再處理。也可采取地下帷幕灌漿等物理屏蔽方式阻隔地下水污染物。對于可以修復的地下水污染,可采用地下反應墻修復。具體如下:
(1)屏蔽法(2)抽出處理法(3)地下反應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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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