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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3 槽邊堆土注意事項
溝槽開挖時,棄土堆在槽邊。
堆土時,保證槽壁穩定且不影響施工。溝槽棄土盡量堆在一側。堆土坡角距溝槽口上緣距離不小于0.8m,堆土高度不超過1.5m。
6.2.1.2.4 溝槽開挖注意事項
(1)向施工人員進行詳細的施工交底,內容包括挖槽斷面、堆土位置、地下情況、安全要求等。
(2)挖土機械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挖槽時為了確保槽底土壤不被擾動和破壞,開挖時在設計槽底高程以上留20cm 左右不挖,此層用人工清除。
(3)在溝槽兩端設立安全設施和警告標志,如護欄、路障及危險旗,在夜間懸掛紅燈。
6.2.1.2.5 溝槽開挖質量標準
(1)不擾動天然地基或地基處理符合設計要求。
(2)槽壁平整,邊坡坡度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3)槽底不受水浸濕。
4.溝槽允許偏差,見表6-2。
溝槽允許偏差 表6-2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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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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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偏差
|
檢 驗 頻 率
|
檢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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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圍
|
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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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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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底標高
|
0
-3
|
兩井之間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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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準儀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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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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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底中線每側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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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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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井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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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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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中心線用尺量 每側計三點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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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底坡度
|
不小于規定
|
兩井之間
|
6
|
用坡度尺檢驗 每側計三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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