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4/1/24 12:53:26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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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
公務員局《關于2011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1]16號)規定,現將全省市以下地稅機關2011年面向社會招考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對象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并符合擬任職位所要求的下列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所學專業為財稅、會計、計算機、中文等相關專業。
3、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1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1]16號)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考計劃
全省市以下地稅機關2011年計劃招考公務員200名,其中基層稅收管理職位A面向社會招考170人,基層稅收管理職位B面向符合條件的我省實施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30人(見附表),全部充實到縣級以下中心地稅所工作。有關市地稅局招考職位及咨詢電話具體見各市簡章。
三、其他事項
基層稅收管理職位A的報考人員以各縣(市、區)地稅局為單位報名,筆試后按職位以縣(市、區)地稅局為單位分別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進入
面試人員;基層稅收管理職位B以市地稅系統為單位報名,不區分具體縣(市、區)地稅局,筆試后以市地稅系統為單位分別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進入
面試人員,待錄用后再統一分配到縣級地稅局中心
稅務所。報名辦法、考試錄取辦法及其他相關事項見所在市人社局制發的《招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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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