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直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注意事項
一、時間安排。報考省直黨群部門和省法檢兩院考生(即單位代碼為199001-199006、399001-399002、499001職位)的體檢時間為2012年6月28日。其余職位考生在2012年7月3日至7日期間體檢,具體職位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審核。入圍體檢的考生,應于體檢前一天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張,到招錄機關指定地點審核體檢資格(由招錄機關電話通知考生,請保持電話聯絡暢通),填寫體檢表第2頁中有關內容(不得填寫本人姓名,其中“抽簽序號”和“受檢者簽字”留待體檢當天到醫院報到時按照抽簽序號牌填寫),并貼上本人相片后交招錄機關保管。
三、體檢報到。入圍體檢考生應于體檢當天,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按招錄機關的要求依時到指定地點集中,并須于當天7︰30至8︰00期間到達指定體檢醫院體檢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報到。不按時參加體檢或證件攜帶不齊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四、體檢紀律。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須關閉后裝入信封并寫上本人抽簽序號再交招錄機關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院時領回。體檢過程中,考生應將抽簽序號牌掛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體檢順序進行體檢,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規定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在體檢過程中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場的,取消體檢資格。
五、考生離場。經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工作人員通知考生交回抽簽序號牌。考生交回序號牌后請領回代保管物品,并自行離開體檢醫院。
六、結果查詢。考生憑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碼和身份證號碼登錄廣東組織工作網和廣東人事網查詢體檢結果。體檢結果將于7月中旬公布。
七、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費用由提出方負責,復檢程序和要求參照上述有關規定進行。對視力、聽力、血壓、心率等項目有疑問的,可當場進行復查,得出結論后不再對這些項目進行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復檢,不受時間和體檢次數的限制。
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和熟悉有關體檢標準,并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與考生聯系。請考生提前熟悉招錄機關指定的集中地點和交通路線,預足時間,確保準時抵達,切勿因遲到而造成遺憾。
附件:
1. 體檢須知
2.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3.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4. 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5.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2年6月27日
查看:2012年廣東省公務員面試真題匯總
2012廣東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和面試名單查詢匯總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