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4/1/26 11:43:10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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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2日《
湖北省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公布。今年錄用人數為5105名。與往年相比,今年的政策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報名年齡有所放寬、基層工作經歷范圍擴大、完全取消加分制度等。中公教育專家深入解讀公告內容,并結合多年來對公務員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經驗對本次報考予以指導,希望能夠幫助考生順利報考。
一、報考條件有所變化 1.放寬應屆碩博研究生的報考年齡 2011年湖北省招考對象與去年基本一致,但放寬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的報考年齡,從以往的35周歲以下變為40周歲以下。2011年
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首次提出這一政策,各省份關于報考年齡也相繼發生變化,既體現了對高學歷人才的重視,也意味著地方公務員考試越來越向國考邁近。
2.不同職位對基層工作經歷要求不同 2011年公告規定:報考省、市(州)兩級的職位,除特殊職位和專業外,必須具備兩年基層工作經歷。報考遴選選調生職位,按照我省選調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工作經歷。
較去年而言,今年對報考省、市(州)兩級職位人員的基層工作經歷要求有所放寬,將“兩年及以上”變為“兩年”。而報考遴選選調生職位,工作經歷必須為鄉鎮(街道)工作經歷。這一政策在增加考生報考機會的同時,體現出政策更趨向基層,這也是國家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鍛煉的政策性傾向。
3.擴大“基層工作經歷”的范圍
2011年對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在去年基礎上新增人群,即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這就為更多考生報考公務員提供了機會,也是政府對高校畢業生的政策性扶持。
4.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方法 今年對不同人群的基層工作經歷界定不同,考生應注意結合自身情況確定已具備的基層工作經歷,進而確保資格審查時能夠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在此,中公教育專家為考生提供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方法:
①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②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
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③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④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⑤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
二、報名流程變化凸顯 1.35歲以上高學歷人員不采用網絡報名形式 今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者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針對此類人群,湖北省采用了不同的報名方式,以保證報考信息的準確性。規定如下:報考年齡在35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名時直接與要報考的招錄機關聯系。征得招錄機關同意報名后,考生將考試報名登記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加蓋公章)書面傳真至招錄機關,同時將考試報名登記表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招錄機關。
與此相對應,招錄機關負責此部分人員的報名確認和準考證的發放。
2.資格審查“二變一”,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退訂職位進行改報
今年,報名過程中取消資格審查環節,資格審查次數由二變一,僅在
面試前進行一次資格審查。因此,考生在報名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填寫報名信息時必須慎重,萬不可弄虛作假,防止此次報考功虧一簣。另外,在資格審查時招錄單位還要求考生提供一些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英語等級證明、計算機等級證明等,因此,考生需提前做好準備,確保審查時能向招錄單位提供各種證明材料。
另外,截止3月29日17:00前,報考人員可退訂原先報考的職位,改報其他職位。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法有變 1、普通職位
不組織專業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面試成績÷面試滿分×50;
組織專業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專業科目筆試÷專業科目筆試滿分×10+面試成績÷面試滿分×40。
2、遴選選調生職位 不組織專業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30 +面試成績÷面試滿分×70;
組織專業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30 +專業科目筆試÷專業科目筆試滿分×10+面試成績÷面試滿分×60。
3、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職位 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公安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滿分×10+面試成績÷面試滿分×40。
友情提醒:
報名時間及網址:
除國家安全機關和35歲以上高學歷人員外,報考人員應于2011年3月23日8:00至3月29日17:00期間登錄
湖北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
查詢報名序號時間:
2011年3月30號17:00后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
繳費確認時間:
2011年4月3日9:00至4月9日16:00
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6:00
筆試時間及科目:
2011年4月24日 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11年4月24日 14:00-16:30 《申論》
2011年4月24日 16:45-17:45 《公安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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