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8年公務員考試筆試安排:
筆試
(一)筆試科目。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的人員,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報考從村(社區)干部中定向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職位的人員只參加《綜合知識測試》一科考試。筆試有關要求詳見考試大綱。
(二)筆試時間。筆試安排在4月21-22日,具體為:
4月21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月21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4月22日上午9:00-11:00 公安專業科目考試
4月22日上午9∶00-12∶00 綜合知識測試
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處于有效期內),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三)查詢成績。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5月底前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相關違紀違規信息在查詢分數界面一并予以公告。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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