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投入不足是一個重要的原因。1993年頒布實施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了到20世紀末國家財政性教育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4%的目標。盡管各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但直到2004年,只達到了2.79%,與近年來我國教育總規模的迅速擴大不相適應。特別是在整個教育投入中,對農村教育的投入嚴重不足。農村稅費改革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由縣鄉兩級財政承擔較多,而縣鄉財力相對薄弱,且缺乏保障,導致許多地區對農村教育“欠賬”很多,農村教育的發展主要靠向農民收費集資辦學。
其次,教育資源配置的不均衡引起的“擇校熱”。由于歷史的原因,在原來學校建設整體比較落后的情況下,通過傾斜政策扶持形成了少數“重點學校”,后來雖然取消了重點學校,但傳統優勢仍然存在,再加上一些地方人為的教育資源配置失衡,造成了目前學校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從而引發了“擇校熱”。但能上重點學校的孩子畢竟有限,于是出現了高達數千元甚至幾萬元的擇校費、贊助費。“擇校熱”既加重了家長的負擔,又成為產生腐敗的誘因。
再次,各種亂收費、高收費現象屢禁不止。近年來,盡管教育主管部門三令五申,嚴禁亂收費,但一些地方和中小學校以各種名義,違反規定亂收費、高收費,一些基層政府和有關部門向學校或通過學校向學生攤派和搭車收費,這些都加重了學生的負擔。
此外,高校實行收費制度后,對于工薪家庭特別是農村一般家庭來說,每年數千元的學費,加上住宿費、生活費等,供養一個大學生十分不易。對目前存在的上學難、上學貴問題,我們要辯證地看待、具體地分析。既不能因為存在這些問題,而否定教育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不能對存在的問題輕描淡寫、視而不見。總的看,我國教育的整體發展水平仍然較低,教育資源尤其是優質教育資源短缺,必須通過改革和發展的辦法,認真解決上學難、上學貴的問題,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怎樣讓家長和孩子不再為擇校煩惱?
當前,義務教育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學校之間的不均衡發展。過去,學校之間一度分成所謂重點學校和普通學校。這在特定歷史時期對加快教育發展和人才培養,曾起過積極作用,但重點學校與普通學校硬件設施、師資力量、教學質量的巨大差別,成為擇校之風盛行的重要原因。
擇校之風,凸顯了當前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現象,也反映了我國教育發展的基本矛盾之一,就是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的強烈需求和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嚴重不足之間的矛盾。當前,圍繞消除擇校之風,教育主管部門已作出部署,將采取有效措施,促進教育資源的均衡配置。
――在管理和監督方面,把義務教育工作重心進一步落實到辦好每一所學校和關注每一個孩子健康成長上來。按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條件的基本要求,逐步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禁止以任何名義將學校分為重點和非重點,堅持實行小學和初中免試就近入學。
三、怎樣遏制教育亂收費問題?
據統計,最近3年來,全國共派出檢查組5.6萬個,檢查各類學校87.6萬所(次),共查處違規收費案件1.9萬件,受黨政紀處分5931人(其中撤換校長794人),累計清退違規資金達13.7億元。
什么是“一費制”
“一費制”是指在嚴格核定雜費、課本和作業本費標準的基礎上,確定一個收費總額,然后一次性統一向學生收取。2004年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普遍推行。推行“一費制”的主要目的是規范管理、減輕負擔、治理亂收費,確保義務教育健康發展。
近年來,有關部門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標本兼治地治理教育亂收費。2005年,教育部等七部門下發了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2006年,又對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作出了部署。現在,關鍵是要在不斷加大教育投入的基礎上,堅持懲治和預防相結合的原則,建立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
首先要從源頭上預防教育亂收費。從2004年秋季開始,在全國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了“一費制”的收費辦法,有效地規范了學校收費行為,減輕了學生的經濟負擔。要繼續推行“一費制”,禁止提高收費標準或超標亂收費,禁止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通過學校向學生搭車收費。積極推行校務公開和收費公示制度,建立收費聽證制度,實行收費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收費標準和資金流向公開化、透明化。
同時,加大對教育亂收費的懲治力度。要建立教育亂收費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對學校收費情況和財務情況要定期進行 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頂風違紀的亂收費案件從嚴查處,絕不姑息。
四、怎樣讓每個貧困家庭的學生上得起大學?
一是積極推行學生貸款制度。主要有三種貸款形式:國家 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是目前資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主要渠道之一。2004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有關部門對原有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實施機制、風險防范、組織領導等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和完善,實施了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機制。兩年來,取得了突破性進展,資助金額和資助人數均已超過過去5年的總和。據統計,自2004年6月新政策、新機制實施以來至2006年4月底,全國新增審批貸款學生144.1萬人,新增審批合同金額121.1億元;連同以前幾年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全國累計已審批貸款學生230萬人,累計已審批合同金額190.9億元。
二是建立了各種形式的獎學金制度。既有政府設立的國家助學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研究生獎學金,也有學校自行設立的各種獎學金,還有社會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在學校設立的各種專項獎學金。
三是實施勤工助學制度。高校通過組織貧困家庭學生在校參加適當的勞動,取得一定的補助生活的費用。勤工助學崗位主要有校內的助教、助研、助管崗位以及參加實驗室、校辦產業、后勤服務的各項服務性勞動。
四是開展特殊困難補助。特殊困難補助是各級政府和高校對貧困家庭學生遇到一些特殊性、突發性困難時給予的臨時性、一次性的無償資助。
五是實行學費減、免制度。對普通高校中部分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實行學費減、免制度,具體減免對象和額度由學校確定。自這項政策實施以來,每年都有一定數量的學生獲得學費減免。
通過以上這幾個方面的資助,對貧困家庭大學生來說,能有效地解決面臨的困難,順利地完成學業,走上服務社會的工作崗位。
“好風憑借力,送我上青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有中央的高度重視,有各級政府和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解決好上學難、上學貴問題,讓每一個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這一天并不會太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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