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廣西各級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務員局(以下簡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組織實施2011年度廣西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全區14個設區市(以下簡稱“市”)和26個自治區直屬機關共計劃招錄公務員6046人[更正為6049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9日至1993年3月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0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艱苦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鄉的部分職位,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大專以下學歷、非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常住戶口必須為廣西;
(八)具備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以及招錄計劃中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號)精神,2011年拿出招錄計劃的10%(人民警察計劃除外)、共462個招錄計劃定向招錄在廣西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2年以上、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服務期計算時間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到之日起至2011年3月9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新錄用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以下簡稱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附件1)。
報考人員在2011年3月9日后可以通過廣西政府網(www.gxzf.gov.cn)、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gx.lss.gov.cn)、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廣西人才網(www.gxrc.com)等網絡媒體查閱《計劃表》。
報考人員對《計劃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
(二)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的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1、網上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登錄指定的網絡報名系統,在網上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提交報考申請。同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重復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確認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提交的所有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網上報名時間: 2011年3月9日8:00—3月18日24:00。
(2)筆試開考比例。在公共科目筆試中,計劃錄用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達到1∶3的職位方可開考。無人報考或通過減少計劃錄用人數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取消錄用計劃,并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在廣西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對于艱苦邊遠地區或少數民族地區,以及其他達不到1∶3比例需要開考的特殊職位,由招錄機關提出申請,按照管理權限,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開考。
(3)網上改報職位。2011年3月9日8:00—3月18日24: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直接在網上改報其他職位; 2011年3月23日8:00—24日17:30,報考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不予開考的職位且已通過資格審查、繳費成功的人員,接到招錄機關通知后可在網上改報其他職位。
2、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1)資格審查采取網上審查的方式。原則上,網上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市級以上機關的網上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縣級以下機關的網上資格審查工作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招錄機關實施。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本公告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報考人員在網上資格審查期間不需寄送紙質的報考申請材料),及時在網上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并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在網上提出審查意見。其中,對2011年3月23日8:00—3月24日17:30改報職位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當日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錄機關負責解釋。
資格審查時間:2011年3月9日8:00—3月20日17:30,3月23日8:00—3月24日17:30。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進行網上資料的修改,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時間:2011年3月9日8:00—3月20日17:30,3月23日8:00—3月24日17:30。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網上報名系統交繳報名考試費(共96元)。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員,應先進行繳費,再在4月23日攜帶《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或準考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考試地點所在市的人事考試機構辦理相關減免費用手續。對報考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不予開考的職位且改報未成功或自愿放棄報考資格的人員,廣西人事考試中心將按照考生原支付賬號通過網上銀行系統退還其報名考試費。具體繳費和辦理減免、退還報名考試費的方式見《報考指南》。
享受減免有關報名考試費政策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城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城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以上材料需驗原件并提供1份復印件。
網上繳費時間:2011年3月9日8:00-3月21日17:30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自行從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1份(參加專業筆試的人員除打印公共科目準考證外,還需打印專業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中的相關內容。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與廣西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報考公務員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打印時間: 2011年4月15日8:00—4月22日17:30。
三、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筆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部署和組織,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各分考區公共科目筆試考務機構具體實施。
1、內容
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時間和地點
(1)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1年4月24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2)地點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共設15個分考區、在14個設區市設置考場。區直分考區的考場設在南寧市;各設區市分考區的考場原則上設在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在市區安排考場確有困難的,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個別縣(市)設置考點。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考試科目的分值。公共科目筆試的分值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00分,申論100分。
4、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合格分數線確定后,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分別在各市規定的固定網站和廣西人事考試網上向社會公布。
自治區招錄機關合格分數線公布時間:2011年5月20日前。
各市合格分數線公布時間:2011年5月27日前。
成績查詢時間:2011年5月20日起。
(二)專業筆試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非公安專業人員和報考法院、檢察院職位但未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專業筆試。專業筆試由招錄機關所屬的自治區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市級以上人事考試機構配合市級以上招錄機關具體實施。
1、內容
專業筆試內容由招錄機關所屬的自治區主管部門確定。
2、時間、地點
(1)時間。專業筆試的時間為2011年4月23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法院系統
9:00—11:00 檢察院系統
9:00—10:30 公安系統
(2)地點。專業筆試地點與公共科目筆試的地點相同。
3、分值。專業筆試的分值為50分。報考法院、檢察院職位且已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免考專業筆試,其專業筆試成績按滿分計算。專業筆試成績加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4、成績查詢。報考人員在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同時,可以查詢專業筆試成績。
專業筆試不劃定合格分數線。
(三)面試
面試按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部署的時間進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機關具體實施。
1、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資格審查
招錄機關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其中,進行專業筆試人員的筆試合格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合格成績(含照顧加分)+專業筆試成績。
招錄機關應及時通知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將本人的報名申請材料傳真或郵寄給招錄機關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報名申請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復印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報名登記表(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等。對于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進入面試人員屬“四項目”人員的,還需提供證明服務時間或服務期滿的材料復印件:①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②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自治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統一制作、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③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服務期滿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如服務期未滿但服務時間滿2年的,要提供“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④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和專業面試(測試)的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者,可確定為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資格審查未能通過者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者,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材料同上。
招考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時,應組織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招考職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
2、發布面試公告
參加面試和專業面試(測試)人選確定后,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機關分別在各市規定的固定網站和廣西人事考試網上發布面試公告。
發布面試公告的同時,還應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發布面試公告的時間:2011年6月10日前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各市和自治區招錄機關要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通過現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原則上在面試前的3天內或面試當天進行。其中,外省考生的面試資格復審根據實際情況,在面試前1天或當天面試前進行。
4、面試的時間和地點
面試在2011年6月18、19、25、26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公告。
5、面試的形式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具體方式見面試公告。
專業面試(測試)的形式由招錄機關確定。
6、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其中,有專業面試(測試)的,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成績為100分,占面試成績的70%;專業面試(測試)的成績為100分,占面試成績的30 %。
報考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
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機關應在面試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和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體檢的,應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確實沒有合格人選的,由招錄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報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
(一)體檢
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機關要嚴格按照我區轉發的《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5〕29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32號)等文件組織實施。體檢應當在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招錄機關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經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自治區招錄機關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桂政辦發〔2009〕118號)規定,困難家庭畢業生免繳體檢費用,費用由招錄機關負責。
(二)考察
招錄機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對被考察對象進行全面了解。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時,要同時進行報考資格復審。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體檢和考察時間: 2011年7月22日前
五、公示和錄用審批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廣西人事考試網或各市規定的固定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為七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審批,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錄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錄用對象。
錄用審批前仍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公示時間:2011年7月31日前
錄用審批時間:2011年8月31日前
六、照顧加分
2011年,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繼續采取照顧加分的政策,分值為3分。照顧加分計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七、確定候錄庫人選及錄用程序
凡參加廣西2011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在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列入2011年廣西公務員候錄庫,從公布合格分數線之日起,保留一年的候錄資格。
從候錄庫錄用人員,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發布招錄公告。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和當地新聞媒體發布從候錄庫中錄用公務員的招錄公告。
(二)網上報名。凡進入候錄庫符合錄用公告規定資格條件的人員,可按公告公布的報名方式和要求報名。
(三)網上資格審查。招錄機關在網上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核對考試成績。
(四)發布面試公告。招錄機關根據計劃錄用數與報名人數以1∶3的比例,按照報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經資格復審通過后,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并及時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和各市規定的固定網站發布面試公告。其中,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系統職位且已經進行了專業筆試的人員,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照顧加分)還需加上專業筆試成績。
(五)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審批
按2011年全區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政策、規程組織實施。
從候錄庫錄用人員的具體時間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另行公告。
八、人民警察的考試錄用
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主要從公安警察院校公安類專業畢業生中錄用,不足部分從其他院校畢業生中錄用。
報考法院、檢察院、監獄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和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非公安專業人員,除參加體檢外,還需進行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可按參加面試的實有人數進行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要做到封閉式體檢。
體能測評按照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公安廳《轉發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印發國家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計劃審批表和錄用審批表以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桂人發〔2001〕72號)規定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四項要有三項達標方為合格。體能測評時,如國家有新標準出臺,按新標準執行。
對公安機關招考的基層法醫職位,可降低開考比例、筆試合格分數線和體能測評標準(體能測評四項中有兩項達標的,視為合格)。
九、選調生的考試錄用
2011年廣西選調生考試與廣西公務員考試同進進行,一并組織。通過選調生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本公告公布的職位。選調生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及信息在廣西選調生(http://gxxds.gxi.gov.cn)公布。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5年內或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
2、隨意放棄面試、體檢、考察和錄用資格者,招錄機關應及時報告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供今后各單位招錄時參考。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0771-5898505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局:0771-5875086
廣西人事考試中心:0771-5841400,5855627,5505211
監督電話:0771-5867134,5869619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表.xls
2、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時間安排表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局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