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可以采取如下對策加以完善。
首先,失業保險基金必須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財政部門依法進行監督。通過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既明確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在基金管理監督中的作用和責任,又強化了基金監督的手段。失業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對于保證基金安全和完整,預防挪用濫用基金現象具有重要意義。
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是指負責社會保險費征繳的機構、財政部門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國有商業銀行分別開設“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和“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收入戶用于暫存收繳的各項基金收入,除按規定向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劃撥基金外,一般只收不支;支出戶主要用于支付基金開支項目,除按規定接受財政專戶撥入的資金外,一般只支不收;財政專戶用于存儲基金,其作用是接受從收入戶劃入的資金并向支出戶撥付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的各項支出必須從支出戶中撥付。來源:www.examda.com
失業保險基金收入戶的資金應定期全部劃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財政部門按照失業保險基金預算,按月或季將資金從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劃撥到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出現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調整失業保險基金支付數額時,由經辦機構提出用款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劃撥資金;需要調整預算的,按調整后的預算執行。財政部門除根據失業保險基金預算和經辦機構提出的用款計劃核撥資金外,不得自行安排和使用失業保險基金。
這一措施一旦得到全面落實,相關部門的責、權、利也就得到了清晰的定位,對社保基金的管理會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其次,注重發揮財政在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的作用。從目前情況來看,財政部門雖然也參與基金的管理,但并沒有發揮其優勢。我國沒有將社會保障基金納入財政預算,對全國的社會保障基金的規模到底有多大,國家、單位、個人社會保障負擔到底有多大,誰也說不清楚。將社會保障基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有利于政府統籌規劃社會保障事業,克服基金管理中存在的混亂。同時將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專款專用,有利于實現資金的收支、管理和營運規則化,防止基金的挪用、貪污或浪費。
第三,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模式市場化、社會化。作為基金管理的主體――政府不再擔當實施收入再分配政策的角色,只需要制定規章制度,保障管理機制的正常運行,對市場營運進行有效的調控和監督。基金的籌集渠道也可以多樣化,如通過減持國有股,發行社會保障彩票等。我國已經面臨人口老齡化的壓力,就業形勢也比較嚴峻,僅靠國家、單位、個人三方,難以彌補基金缺口。
在基金的防損方面,為了更有效地堵塞虛報、冒領等“黑洞”現象,必須加大各個機關之間的相互合作。我國在許多城市的街道社區已經建立了勞動保障工作機構,他們作為養老金領取資格的審核主體,能夠有效地監督基金的發放。同時我們也要發揮網絡的優勢,運用電子技術手段,建立一個全國性的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網絡,與民政部門、公安部門進行聯網溝通,以便及時了解信息,杜絕虛報、冒領。
在基金的具體運營方面,可以嘗試建立專門的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機構,或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使基金按照市場規則運營,這既有利于提高基金的使用率,確保基金保值、增值,又能杜絕基金被擠占、挪用、貪污現象的發生。
第四,將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加強對基金運營情況的監督。近幾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出現的諸多問題,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制不健全。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法》尚未出臺,因此及時修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就成為了當務之急。
從現實情況來看,整個條例要體現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公開化、透明化,同時還要具有可操作性。所以修訂的內容主要包括這樣幾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收繳,如籌資的方式、渠道,收繳的機關,收繳后存放的地點等。二是基金的營運,如投資的方式、日常開支方面的規定等。三是基金的發放,如基金發放的機構,發放的方式等。四是規定有關機構違反相關規定應受到何種處罰,同時規定監督機構的職責和應該承擔的責任。
除此之外,應該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在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上,由立法部門牽頭,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配合、協作,通過立法的形式對社保基金加以監管,從而建立起嚴格的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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