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要素:論點,論據,論證。
論點:
整體把握試題,從所獲得的不同觀點中選取最深刻的,最有現實意義的,最有利于自己發揮的一個作為論點。論點要有政治高度,看到事物本質,有預見性,概括,立場正確,態度鮮明,有創見
突出論點的方法有:將文章的論點攝制為題目,第一段概述材料,第二段單獨成段,點名論點,每段分論點緊扣總論點展開,開頭結尾照應總論點,最后一段總結總論點。要注意應該采用并列句,條件句等句型,靈活的語言,反復強調重申總論點的重要性,必然性和意義。
論證寫作的基本套路:真實,典型,全面,新鮮。包括具體或概括的事例,統計數字或圖表,親身經歷,引經據典,公理規律等等。
論證:
可采用例證,引證,理論論證(通過分析,判斷等推理手段剖析事理,分析問題以揭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關系,分為因果演繹和多角度演繹,常用沒有……就……),假設論證,比較論證(橫向,縱向,對照),比喻論證,歸謬論證。
三種結構,三段式是總的思路。
1.提出問題:引用資料,開門見山。
2.分析問題:緊密結合材料,運用辯證法,重點論和兩點論。由此及彼,由表象到本質,由微觀到宏觀,由特殊到一般。
3.解決問題:由條理,最好和前面的各個問題照應,涉及到相關部門職責的方案要體現各司其職,各盡所能,互相合作的精神。
五個得分突破點
提綱:標題 開頭 每一段的開頭和結尾 結尾
標題:必須是中心論點,或者反映中心論點
開頭:交代事件的緣起,揭示主題,談主題的影響。
結尾:概括總結,強調深化主題(或正或反翻新),提出希望或發出號召,上升到理論高度,一般可以納入“科學發展-社會公正-和諧社會”的話語體系。
過渡:
過渡段:在三個部分之間,可使文章層次清晰,段落分明,前半部分概括上一段,后半部分引出下一段。
過渡句:可以用于某個段落句首,總結上一段,或用于句末,引出下一段,或概述材料,或表示轉折,或提出問題。
過渡詞:轉折詞,連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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