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的背景】
網友:能不能請問你是哪位領導?能告訴我姓什么嗎?
公務員:吵什么?吵什么?姓彭,彭X,怎么啦?
網友:有什么理由不接收案件和工作?
公務員:我們要不要整理?我們要不要歸檔?
網友:我不管你整理和歸檔,那是你們內部的流程,你不能在法定上班時間不接收工作
公務員:我們內部工作你為什么要指責?你不能指責
網友:你拿納稅人的錢,你就得接受監督和指責
公務員:我拿什么納稅人的錢,我們不收案了怎么樣?
網友:現在幾點鐘?11:35,你們就不收了,憑什么?
公務員:你吵什么吵?你那么大聲干什么?
另一公務員:再鬧叫保安!彭公務員,叫什么保安,叫警察!
2010年6月18日上午,一名廣東網友在廣州市長萬慶良同志的留言板留言反映廣州市法制辦公務員態度蠻橫,并上傳了一段錄音,錄音說明顯示為網友與辦事大廳當班工作人員當時在現場的言語沖突。留言中,這位網友把態度不佳的公務員形象地稱為“咆哮哥”。
網友發帖稱,6月17日上午11點30分,他與小區一名女業主受小區數千群眾委托,前往廣州市法制辦公室、廣州市行政復議申請辦公室辦理一個行政復議事項,但遭到工作人員的拒絕,工作人員告訴網友,“你們下午再來,11:30后就不受理案件了”,拒絕接受辦理案件。
“國家規定公務員上午下班時間為12點整,為何現在還差半個小時就不受理案件了?”在網友上傳的音頻中,一個操本地口音的人在被一再追問后開始失態大吼,“我給你解釋完了,11點半到十二點是我們上班時間,但我就是不收了。”“我們內部工作你為什么要指責?你不能指責。”據網友說,當他們在指責該人行為不符合公務員行為準則,不應該對辦事群眾咆哮時,該名男子竟以“我就這樣,你能把我咋地”做答。網友稱,在11:30到12:00正長達半個小時的大聲爭吵中,沒見法制辦任何領導對此詢問、解釋。
【核心觀點記憶】
(1)“互相致歉”實質上也是一次意義的消解。舉報者與被舉報者,在這里被巧妙地融進了一塘稀泥。監督政府的意義,監督一個公務窗口的意義,一次覺醒的公民意義,在這個互相致歉的動作中,被消解得無影無蹤。表面上看,政府有關部門表示要引以為戒并繼續歡迎監督,實際上的情形是,無論是“咆哮哥”、“傲慢姐”、“冷漠叔”,其存在并非個別,其出現絕非偶然——事件過后,該市法制辦解釋, “咆哮哥”只能算是“偶然事件”。放眼開來,全國果真就這么一個“咆哮哥”嗎?因此,趕緊剎住,并盡量平息事件的負面影響,而不是以“咆哮哥”事件為契機,展開更加廣泛的公務員作風建設討論和整頓。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高明的太極動作。
(2)“咆哮哥”事件引起廣州市民的關注和熱議,對此,我們認為應該深入思考的問題不僅僅是類似像“咆哮哥”這樣的公務員的個人服務態度、言行修養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公共行政機構的管理理念、運作體制以及所帶來的社會矛盾等問題;重要的是從運作機制上解決“咆哮哥”的根源。
(3)人民群眾對于公務員群體的印象,從體制上的、心態上的乃至言行上的服務態度的真正改觀總不可能是在什么日子前就能“徹底實現”的——這種運動式的承諾又是一種黑色幽默。中國老百姓還是有點耐心的,而且我們也必須看到已經有好的跡象在我們身邊慢慢出現。因此,我們的想法是,讓公務員們知道他們的同類并非人人都是“咆哮哥”,這種表揚和鼓勵人性向善的事情也是公眾應該多做的。
(4)如何構建一個合理的“市民評價政府”的機制??應該是以市民對管理機構的總體評價與對公務員的個人評價相結合。機構所制訂的服務管理規定的合理性、信息傳播的準確性與有效性、服務設施與人員安排的合理性等等角度是針對機構的監督事項。然后是對個人的服務態度、服務水平的監督和評價。
最關鍵的是這種機制必須是能有效運作的,具體如何才是有效運作還需要具體討論,但是其核心應該是使所有公務員明白一個道理:自己的烏紗帽真的是拿在老百姓手里。
(備注:這個觀點主要是從擴大民主監督力度的角度出發,其實戴斌老師之前在一些研討會上,聽很多認識的人大政協代表們說,加大民主監督力度這個問題在各級人大和政協內部已經在反復討論,雖然爭議還是比較大,但是大趨勢還是支持人大政協介入一些領域。其實同學們有無發現,在公務員面試中,加入“兩委員一代表”作為面試考官,就是這個大趨勢的一種體現。)
(5)出現“咆哮”現象,人們往往對會將盾的一方指向強勢。在網上,網友對“咆哮哥”一陣討伐,百端指著。估計這位叫彭輝的工作人員在今后乃至很長一段時間都將被別人談偏、笑話,這種精神壓力和輿論的泡沫星子將會困擾他很久,這也是為他一時的糊涂作為付出了沉重代價。這位辦事錄音的網友,其實也不一定全對,為什么就不能耐心的聽解釋和寬容一點呢?為什么又恰好錄音,到網上散播、投訴,難道起先就沒有更好的解決交流辦法而非要直接采取下策?也不乏有的人首先本身懷著對權利部門一種仇視心態,也折射出少數不良心態的人仇富、仇權的一種體現。當然,有的人僅僅是對個人維權的一種手段,沒有顧及到其它。不管出于哪種目的,人與人之間如果多一點尊重寬容的話,和諧社會又能有多遠呢?
(備注:第五個觀點是為“違規公務員”說話的角度,對于這個角度,戴老師認為實際上是從“寬容”的角度出發,并非屬于“沒有原則”的范疇。對此,戴老師認為可以作為一個主流觀點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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