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北省基層政法機關招錄考試公告解讀
2009年河北省政法干警招錄公告已于7月15日發布。本公告的發布標志著2009年河北省政法干警招考工作的正式啟動。為了讓考生對該政策和規定有明確的了解,專家第一時間對河北招考公告進行了詳盡的解讀。
一、普通高校畢業生為主體
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公務員局2009年為基層政法機關招錄培養干警公告為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決定為本省基層政法機關公開招錄培養822名干警。
招生對象包括: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應屆畢業生(含2007年和2008年畢業,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原學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按照國家規定視為應屆畢業生的人員)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4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符合報考條件的非公務員身份的退役士兵。
二、按學歷分層錄取
本次試點招錄分專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三類擇優錄取,在大學定向培養2年。畢業后到入學時定向的基層政法機關工作,服務一定年限(研究生教育的滿5年以上、本科教育的滿7年以上、專科教育的滿9年以上)后方可交流。
三、審核過程嚴格
報名時間為7月22日8:30至7月27日17:00,請登陸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在網上報名 。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 。
四、教育入學層次考試
采取公務員錄用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一并統考的方式。
(一)公務員錄用考試。8月29日上午,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8月29日下午,進行《申論》考試。
(二)教育入學考試。8月30日上午,報考專科層次的考生進行《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考試;報考本科層次的考生進行《民法學》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層次的考生進行《專業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考試。8月30日下午,報考法律碩士層次的考生進行《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考試。
(三)面試。9月26日、27日、28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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