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市2014年分類招錄鄉鎮公務員體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安排
我市2014年分類招錄鄉鎮公務員集中體檢時間為2014年9月28日(體檢名單見附件1)。考生須在體檢當天上午6時30分前到達肇慶市人才大廈東樓報到(見附件2)。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報到,對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參加體檢的考生,按自動棄權處理 。考生還須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體檢費350元,需矯正視力的考生,請佩戴適合自己的眼鏡前來參加體檢。
(二)妊娠期或經期的女性考生在體檢中應主動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經醫生確認后可暫緩部分項目的檢查。其中妊娠期的考生將于妊娠結束后補檢暫緩項目,經補檢、考察合格,公示期滿后再辦理錄用手續。
(三)體檢紀律。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須關閉后裝入信封并寫上本人抽簽序號再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院時領回。體檢過程中,考生應將抽簽序號牌貼在胸前左側,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體檢順序進行體檢,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規定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以及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場的,取消體檢資格。經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工作人員通知考生交回抽簽序號牌。考生憑序號牌領回代保管物品,并自行離開體檢醫院。
(四)結果公布。體檢結果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布。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gdzq.hrss.gov.cn/)公布。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作出判斷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安排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
(五)復檢。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根據體檢項目的規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 對身高、體重、視力、血壓、心電圖等可即時給出結果的體檢項目或事先服用藥物可暫時影響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考生對檢查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附件3)和熟悉有關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及要求,所有體檢項目的體檢標準詳見附件4、5、6、7,并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公務員主管部門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與考生聯系。請考生提前熟悉指定的體檢集中地點和交通路線,預足時間,確保準時抵達,切勿因遲到而造成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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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