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廳2011年招錄監獄勞教人民警察相關工作的公告
2011年我廳招錄監獄勞教人民警察筆試成績已經公告,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統一部署,在進行面試之前我廳將完成以下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員范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按招考職位4名以下按1:5、5-9名按1:4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范圍。具體名單見附表。
2、時間。2011年6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地點。海口市瓊山區鳳翔路省司法廳辦公樓二樓大會議廳。
4、須提供的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等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考樂東監獄管理教育科員1職位的人員須提供少數民族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缺少上述材料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公務員(微博)主管部門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5、逾期不提供相關材料的不能參加體能測試,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體能測試、體檢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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