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政背景
社會保障關系著社會里每個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數,是切實關系民生的大問題,在今年也依然是社會和政府關注的熱點。除了城鎮就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實現順暢轉移接續,今年,多個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漲也體現了政府對于社會保障的重視。
2010年1月份,溫家寶總理到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道為當時正在起草的《政府工作報告》和改進政府工作的目的進行考察。考察中,溫總理在認真聽取了殘疾群眾的意見之后說,“關于完善《工傷保險條例》,我們要認真加以研究、修訂和補充”。李克強副總理今年3月份考察新疆時,切實強調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穩定,“發展經濟與改善民生相輔相成,要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等重點民生工程,使發展成果惠及各族群眾”。
二、我國現階段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
截至2009年6月底,我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24億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37億人。農村社會保障也取得明顯成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人數達到4291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合農民達到8.14億人,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但是從總體上看,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主要問題有:城鄉社會保障發展不平衡,廣大農村地區嚴重滯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蓋面比較窄,保障水平不高,社會保障制度不夠健全。反映在社會群體上,則表現為農民、農民工、被征地農民、城市無業人員和城鄉殘疾人等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比較突出。
1、社會保障覆蓋面小。我國雖然相繼建立了針對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一系列社會保障制度,但是不少保障制度剛剛起步,覆蓋率不高。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應保障的人口大概在3億人左右,目前參保人數為1.18億,參保率只有39.3%。此外在養老保障方面,還有農民、農民工和城鄉無保障老人三個群體,無法納入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保障范圍還未覆蓋全民。
2、社會保障水平低。我國社會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只有6%左右,與發達國家20%以上的水平有一定差距。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比例只有12%左右,也遠低于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由此造成群眾享受到的保障待遇偏低,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比例只有30%左右,城鄉低保標準總體偏低等。
3、社保制度不健全。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社會保障方面的立法還不夠健全,制度建設還不夠完善。一方面,該建立的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比如,我國尚無一部社會保障基本法,社會保障法律體系還不健全,致使社會保障領域的很多工作因沒有法律規范而存在著無法可依的現象。另一方面,該統一的制度也未完全統一。比如,受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影響,我國存在著各地區社會保障制度不統一的問題。各地都分別制定僅適用于本地的政策、標準、措施,導致社會保障關系在不同地區之間的接續、轉移阻礙重重。這與市場經濟對勞動力自由流動的要求是極不相符的,使得大量流動就業人員難以正常享受養老和醫療待遇。
三、怎樣促進社會保障?
(一)關于做好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工作,溫家寶總理在今年4月發表文章指出要重點把握好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明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方針。世界各國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有大有小、保障水平有高有低,這與其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水平有關,也與政治體制和歷史傳統有關。但就制度建設的基本原則和基本保障項目而言,卻是大同小異的。經過多年的實踐,我們總結出12個字,即“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也可以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方針。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一項浩大的民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長期堅持不懈地努力。
第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要繼續完善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加快覆蓋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城鎮各類勞動者。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注意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努力加快擴大覆蓋面。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制度。大力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健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應保盡保,并穩步提高保障標準。加快制度整合,逐步實現基本社會保障制度的統一和城鄉銜接。要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社會保障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健全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個人終身社會保障號,并盡快實現全國聯網。
第三、加大社會保障投入。要加快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穩步增加財政性社會保障支出占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財政性社會保障投入要重點向農民、農民工、被征地農民、城市無業人員和城鄉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群傾斜。社會保障投入是用人單位、職工和政府的共同責任,要合理劃分三方責任,形成科學的分擔機制。要加快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增加繳費收入,強化基金監管。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提出,要從四個方面著手,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
一是對城鎮就業群體,重點做好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工作;二是繼續解決體制轉軌的歷史遺留問題,全面落實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將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等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三是對目前實行自愿參保原則的新農保、新農合以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通過強化政策激勵,引導符合條件的群眾積極參保、長期參保;四是完善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政策,實行先保后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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