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科目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這兩科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申論考試時限為180分鐘。
報考公安機關(不含森林公安機關、司法警察)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同時參加公安專業筆試。公安專業筆試試卷為漢語試卷。
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公共科目選擇蒙古文試卷(部分內容加注漢語)的考生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報考蒙漢兼通職位的考生,筆試公共科目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試時必須用漢語回答。
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語言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4年4月12日、13日。具體安排為:
4月1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月12日下午 14:00-17:00 申論
公安專業筆試時間為:
4月13日上午 9:00-11:00 公安專業知識
筆試考點設在12個盟市政府和行署所在地,具體地址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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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