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直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2]123號)精神,現將我市2012年市直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工作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局和招錄機關共同組織實施。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關于劃定我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分數線的通知》(粵人社發[2012]122號)精神,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5分,報考我市其他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
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和規定的名額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對象名額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
3χ 1≤χ≤5
у= 2χ+ 5 5<χ≤50
1.5χ+ 30 χ>50
其中,χ代表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у代表資格復審對象人數;計算結果(у值)小數點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值。請各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網站(http://exam.dg.gov.cn)查詢本人是否入圍資格復審。
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未能按時接受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對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廣東省2012年考錄公務員考生承諾書》上簽名,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報考我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法檢系統)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6月18日,地點:東莞市委黨校;
2、報考我市公安系統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時間為2012年6月18日至19日上午。地點:東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時間 |
資格復審點 |
地址 |
復審對象 | |
6月18日 |
東莞市委黨校 |
東莞市南城區綠色路111號(點擊查看地圖)(可乘坐10路公共汽車) |
報考我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法檢系統)職位考生 | |
6月18日至19日上午 |
東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教學大樓) |
東莞市東城區莞龍路上板橋路段(點擊查看地圖)(可乘坐33.55.56路公共汽車到市交警支隊站) |
報考公安系統職位考生 |
18日上午,報考單位代碼為211001至211010的考生 |
18日下午,報考單位代碼為211011至211027的考生 | ||||
19日上午,報考單位代碼為211028至211035的考生 |
(三)資格復審相關材料。
1.《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和筆試準考證(請各考生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http://exam.dg.gov.cn下載用A4紙打印,其中報名表需雙面打印)各一份;
2.2012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3.有關證明材料。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者有關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駐港澳聯絡辦)開具的證明材料;退伍軍人需攜帶退伍證。
4.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著運動服、運動鞋或其他便于運動的服裝。資格復審的具體內容及標準,請聯系市公安局工作人員。聯系人:盛林華,聯系電話:0769-23055657。
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和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局會同市公安局、市中級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頒布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實施。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一)體能測評對象 。
報考市公安系統職位和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且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
(二)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2年6月20日至21日上午,上午8:30開始,下午2:30開始(考生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以上網查詢或《體能測評通知書》為準)。
2.地點:東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運動場(東莞市東城區莞龍路上板橋路段)。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1.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精神,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
(四)有關要求。
1.考生需帶齊筆試準考證、身份證、《體能測評通知書》(資格復審時由市公安局負責發放)和運動衣、鞋等物品,測試時要注意安全。
2.務必在測試當天上午8:15前、下午2:15前到達東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運動場集中,逾期視為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局統一集中組織實施,嚴格按《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時間進行。
(一)面試時間。
2012年6月26日至29日,共4天,每天上午8時30分開始,下午14時30分開始。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分鐘。(請各考生自行在報名網站http://exam.dg.gov.cn查詢具體面試時間)。
(二)面試地點。
東莞市委黨校(東莞市南城區綠色路111號)
(三)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按照報名網站(http://exam.dg.gov.cn)公布的面試時間與考場安排,在當天面試開考前45分鐘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考場報到,參加面試抽簽。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設備須關閉后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考完離場時領回。
二、截止當天上午7:45、下午13:45,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對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或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
四、考生報到后,工作人員按分組順序組織考生抽簽,決定面試的先后順序,考生應按抽簽確定的面試順序進行面試。
五、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面試室面試。候考考生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候考期間實行全封閉,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考場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六、考生必須以普通話回答考官提問。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問題,不得暗示或透露個人信息。考生對考官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題。考生須服從考官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七、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試成績統計完畢,簽收面試成績回執后離開考場。
八、進入面試室的考生須帶齊隨身物品,面試完畢取得成績回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九、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定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嚴肅處理。
十、我市將于6月30日下午在報名網站(http://exam.dg.gov.cn)公布入圍體檢對象名單、體檢時間和注意事項,考生應注意安排好自己的日程。
中共東莞市委組織部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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