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行政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忻州市行政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定于2012年7月2日—3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報考市、縣公安機關職位的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按實有人數確定。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2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8:30。
地點:忻州市委黨校西院3樓
聯系電話:15110566904 0350-3039368
三、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攜帶的材料
1、考生需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戶口在學校學生集體戶的,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提供入學前的戶籍遷出證明或原戶口簿戶籍遷出頁。
2、2012年應屆畢業生如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已就業的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其中:服務地考核意見一欄,需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一欄,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山西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山西團省委蓋章。
5、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需由上述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的證件材料(證明)參加資格復審,不得由他人代替。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2、面試時間請考生隨時關注網上公告。
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附件2: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
附件3: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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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