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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2011年上半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報考指南

發表時間:2014/1/25 14:04:34 來源:中大網校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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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2011年上半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報考指南

重慶市2011年上半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
  報 考 指 南

  特別提示:
  1、敬請廣大報考人員報考前認真閱讀《重慶市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和本《報考指南》,準確理解相關政策與要求。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的公務員招錄考試培訓班、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印制發行的考試資料、出版物、上網卡,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第一章 報考政策規定
  
  一、關于報考條件
  1.問:今年招考人民警察的具體對象是哪些?
  答:本次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具體可分為四類:(一)在報名開始日(即2011年3月24日,以下統稱為報名開始日)前取得重慶市常住戶口,且在報名開始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二)重慶市內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重慶生源,能在2011年8月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三)在報名開始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非重慶市常住戶口人員;(四)能在2011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重慶市外高校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
  上述報考人員只要符合《招考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和《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均可報考。
  2.問:外省市的報考人員除《職位表》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才能報考?
  答:符合《職位表》中規定資格條件的非重慶市常住戶口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開始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非重慶市常住戶口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應能在2011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3.問:留學回國人員如何報考?
  答: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職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認證由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網址: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學位)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等材料,在面試時需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單位審核。
  4.問:這次對報考人民警察的學歷(學位)有何規定?
  答:重慶市常住戶口報考人員須取得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非重慶市常住戶口報考人員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中,重慶市內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重慶生源,視為具有重慶市常住戶口的報考人員。
  5問: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在報名開始日前同時取得重慶市常住戶口和學歷(學位)證的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符合職位要求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6.問: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時間要求是怎樣的?
  答: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必須在2011年8月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必須在報名開始日前取得。
  7.問:未滿服務期的重慶市選派大學生能否報考?
  答:未滿服務期,但在報名開始日前已經解除了《重慶市選派大學生到鄉鎮基層工作協議書》的選派大學生可以報考;在報名開始日前未解除協議的不得報考。
  8.問:試用期內、試用期滿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能否報考?
  答: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不得報考;試用期滿已任職定級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可以報考,但須在現場復審報名資格時出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9.問:已取得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現正在校攻讀更高學歷且不在2011年畢業的考生,能否報考?
  答:按《招考公告》“在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的規定,擬報考人員的人事檔案關系已轉至就讀學校且實行全脫產學習的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擬報考人員的人事檔案關系未轉至就讀學校的在讀非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
  10問:在職人員報考人民警察,在什么時間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答:根據《招考公告》和有關規定,在職人員報考人民警察,原則上應在2011年5月30日至6月2日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具體時間于5月底登陸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時提供所在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對于出具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區縣(自治縣,下同)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人事(干部)處同意,可延至考察前提供。
  11.問:如何理解“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這一條件?
  答:這個條件是指1975年3月24日至1993年3月24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應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二、關于報考時間、方式和步驟、報考職位、考試考務費用
  12.問:這次報考人民警察何時進行?怎樣報考?
  答:重慶市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報名工作在網上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考時間從2011年3月24日9:00開始,至2011年4月1日24:00結束。在上述時間內,報考人員可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具體注意以下幾點:
  (1)報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相關文件,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和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
  (2)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實或因填寫錯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3)報考人員應慎重報考,按時繳納費用,一經繳費確認,方可視為報名成功,否則視為放棄報名;若因本人原因不能參考,不予辦理退考。
  (4)報考人員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13問:各招考環節的具體時間是怎么安排的?
  答:按《招考公告》規定,各招考環節的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2011年3月24日9:00至4月1日24:00網上報名
  2011年4月5日前繳費
  2011年4月24日筆試
  2011年5月底公布筆試成績
  2011年5月30日至6月2日現場復審報名資格
  2011年5月31日至6月2日體能測試
  2011年6月3日至5日面試
  2011年6月6日至12日體檢
  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及之后各招錄環節的具體時間,請于2011年5月底前登陸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中查詢。
  14問:報考人員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答:所有職位中,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考。
  15問: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答:區縣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對報考人員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沒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2011年4月3日24:00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16問:報考人員報名時如何填寫所學專業等相關欄目?
  答:報考人員在選擇擬報職位時,建議遵循如下程序:在隨《招考公告》下發的《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中查找自己畢業證上記錄的專業名稱,對應擬報職位的專業限制與本人所學專業是否相同,如相同則可以報考,在專業欄填寫畢業證書上記錄的專業名稱全稱;如不同,請另行選擇報考職位。切記不得以學位證書、輔修專業證書、輔修畢業證書等證書所列專業報考。
  17問:考試考務費用是多少?
  答:筆試考務費用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公務員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50元;面試的具體收費標準市級機關為40元,各區縣以當地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為依據。
  18問:哪些人員可以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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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告

  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表

  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三、關于網上職位資格初審
  19.問:職位資格初審工作由誰負責?
  答:網上職位資格初審工作由各招錄的區縣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具體負責。
  20.問: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答: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各招錄的區縣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系,咨詢電話可通過《職位表》或者“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中查詢。
  四、關于公共科目筆試
  21.問:公共科目筆試包括哪些內容?
  答: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人員均要參加這兩科考試。考試范圍和題型,請參閱《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
  22.問:什么時間進行公共科目筆試?
  答: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1年4月24日。其中,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下午14:00—16:30進行《申論》考試。
  五、關于現場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
  23.問:如何確定參加現場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人員名單?
  答:筆試成績公布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考公告》公布的比例,從通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現場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的人員名單。
  24.問:如何查詢是否進入現場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
  答:各職位參加現場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的人員名單將于2011年5月底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統一公布。報考人員可以登陸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是否進入面試。
  25.問:現場資格復審的對象是哪些?現場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現場資格復審的對象是根據《招考公告》公布的比例,擬參加體能測試,或者直接參加面試的人員。也就是說,凡是參加體能測試或直接參加面試的人員,都應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考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本人學歷(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初審通過后的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此外,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若提供確有困難的,經各招錄的區縣人力社保局或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應持學校簽章的《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詳見《招考公告》附件4);年齡在36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2011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6.問:哪些職位需要體能測試?標準如何?
  答:本次體能測試的對象為報考監獄人民警察、區縣公安人民警察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報考市公安局直屬基層單位及分局的,不開展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執行《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男性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引體向上;女性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遠、仰臥起坐。體能測試有2項及以上達到規定標準的為合格。體能測試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試結果。
  在2011年5月30日前,若國家對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等有關規定作出調整的,則按新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27問:什么時間進行面試?
  答:面試時間為2011年6月3日至5日。具體時間安排請報考人員留意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5月底發布的相關公告。
  六、關于體檢和考察
  28問: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答:按照總成績(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人選。
  29.問:體檢由誰負責組織實施?
  答:體檢由各招錄的區縣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
  30.問:體檢依據什么標準進行?
  答:體檢按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以下簡稱《特殊標準》)和《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文件的要求執行。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31問: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市公務員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各區縣在其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32問: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監獄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有什么要求?
  答:2010年12月6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了《特殊標準》,明確報考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按照《特殊標準》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特殊標準》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特殊標準》取消了對報考人員身高、體重的限制,且明確《特殊標準》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檢參照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執行。
  33問:考察工作如何進行?
  答: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務員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57號)及《關于做好我市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渝公局發〔2011〕2號)規定,考察工作由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負責組織,各招錄機關負責本單位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的實施。
  七、關于招考工作紀律
  34問:報考人員違紀違規的,怎么處理?
  答: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工作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
  對違反規定的,執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報考人員被錄用為公務員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5年內(報考的次年起計算)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5問:這次招考對違紀違規的招錄機關和工作人員如何處理?
  答:這次招考中,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違反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給考錄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招錄機關,要給予通報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給予停考1年的處理。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黨紀政紀處理,違法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6問:這次人民警察招考在加強監督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為了充分體現“陽光招考”的要求,全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招考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除確需嚴格保密的事項外,凡是能夠公開應該公開的政策規定、具體要求、工作流程、相關數據等情況,都將及時通過報名網站或相關媒體公之于眾。同時,還將通過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考工作監督小組直接監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新聞媒體主動監督,報考人員代表和家長代表重點監督等形式,構建起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督網絡,全面落實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報考人員對考試錄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7問:與招考職位有關的問題,找誰咨詢?
  答:涉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與招考職位有關的問題,請報考人員直接與相關招錄機關聯系,咨詢電話可以通過“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
  38問: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人民警察錄用考試是否還有加分政策
  答: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人民警察錄用考試取消所有加分政策。將少數民族考生享受的加分政策調整為在少數民族地區單設少數民族職位的方式專項招錄。黔江區、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這次單設少數民族職位8個,招考指標71名。
  招名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612、023-86868663
  咨詢時間:2011年3月24日至4月1日(9: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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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報考網絡技術

  39問:網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公告》和《報考指南》等內容,熟悉招考的相關政策。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由于需要填寫的注冊及報名信息較為詳細,為了確保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建議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前,先將需要填寫的內容用Word或記事本等軟件編輯錄入。在網上填寫報名表時,將已準備好的資料一一粘貼到表中即可。
  40問:網上報名及查詢的具體步驟是什么?
  答:網上報名的具體操作步驟是:
  (1)查詢招考職位
  報考人員應認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細閱讀和理解《招考公告》和《公招職位表》,結合自身條件,慎重選擇適合自己的招考職位。
  (2)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2011年3月24日9:00至4月1日24:00期間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3)初審報考資格
  區縣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分別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工作。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初審不合格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區縣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應下載并打印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面試時使用。
  (4)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個工作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2011年4月3日24:00前,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可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5)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1年4月5日前完成網上繳費(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標準每人每科50元),確認參考。網上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上提示進行。
  (6)下載和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選擇“準考證下載和打印”按鈕,在網上填寫報考人員的身份證號和報名序號,即可下載和打印準考證。此功能須在2011年4月18日9:00-4月23日24:00期間方可使用。
  (7)筆試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通過“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點擊“筆試成績查詢”,填寫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即可查詢筆試考試成績。此功能在2011年5月底成績公布后方可使用。
  41問:上傳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一)報考人員上傳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否則不予審核通過。(二)報考人員上傳照片不得大于20K,格式為JPG格式,寬高比例為1比1.3左右;可用ACDSEE軟件(可在網上下載)調整照片大小,建議寬度為140-280像素,高度為180-373像素。(三)報考人員保證上傳的照片,必須是符合系統規定的清晰照片,以便考試、體檢、考察時核對身份使用。
  照片上傳小知識:
  一般的照相館現在都提供電子數碼照相,可以用自己攜帶的移動磁盤將電子照片拷貝后存入自己的電腦,也可以用一般的照片進行電子掃描后存入電腦。修改電子照片的工具較多,經過比較,建議使用ACDSee5.0版以上(下面簡稱ACD),可以對數碼照相的照片能夠進行非常輕松的修改,各大軟件網站均可下載。首先請保證你已在電腦中儲存1張未調整過大小的電子登記照片(沒有改小的),使用ACD打開照片,點擊“工具”里的“用編輯器打開”,單擊“裁剪”,在照片中選取要裁剪的范圍后,在范圍內雙擊后,可以將其另存。用ACD重新打開另存的文件,點擊“工具”里的“調整大小”,在彈出的對話框中,將“大小(P)像素:”一欄將寬度設為145,高度設為185,調整大小設為縮小或擴大,點擊確定后就可以得到1張命名為“調整大小XXX”的電子照片。特別要注意的是如果得到的照片仍然大于20KB或上傳后審查單位反饋不能查看到照片,說明照片中有非法數據,可以重新用ACD打開后,點擊“工具”里的“格式轉換”先將其轉換為BMP格式,一般會提示“某些數據無法保留,是否繼續”,點擊“全部都是”即可。然后的刪除先前生成的JPG照片,把BMP照片重新轉換為JPG格式即可上傳了。
  42問:報名之后可否瀏覽、修改報名信息?
  答: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在招錄機關未初審報考申請之前和資格初審未合格的情況下,可以修改。報考申請初審合格人員不允許再做修改,所以請在報名時務必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43問:是不是資格初審通過就算報名結束?
  答:不是,要繳了費才算報名結束。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通過網上進行確認付費,確認的具體程序請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時間為2011年4月5日前(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報考人員憑任何一張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均可實現網上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44問:為什么頭一天已繳費成功,第二天仍顯示尚未繳費?
  答: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銀行對賬單未能及時顯示到報名系統,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報考人員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可致電市人事考試中心(023-86868838,023-86868837)查詢。如確認銀行卡扣款成功,請勿重復交費。另外,建議報考人員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報名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45問:身份證號碼在提交時為什么報錯?
  答:我國身份證號碼依國家標準GB11643-1999、GB11643-89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證號)或第7-14位(18位身份證號)是公歷出生日期,而不是農歷與公歷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身份證尾數為X的,請使用大寫半角輸入。
  46問:關于網上報名信息安全問題應注意哪些情況?
  答:(1)為確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請在每次使用本系統前,按以下步驟操作:
  ①請點屏幕上方菜單的[工具]-[Internet選項];
  ②在“內容”頁中點[自動完成];
  ③在“自動完成設置”窗口中撤消“表單”、“表單的用戶和密碼”選項;
  ④點[清除表單]-[確定]-[確定]-[確定]。
  (2)盡量避免多人在同一臺機器上報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臺機器,則應注意:一人報名完畢并安全退出系統后,第二人方可開始報名。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咨詢時間:2011年3月24日至4月5日9: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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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考務安排

  47問:什么是報名序號?何時知道報名序號?
  答: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后上網打印準考證的關鍵號碼,務必牢記。報考人員報名填表后,點擊保存即可生成自己的報名序號。
  48問:報名序號忘了怎么辦?
  答:請登錄報名系統,點擊報名服務器,選擇“查詢修改”,點擊登錄框最下方的紅字“找回報名序號”,接著輸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就可找回報名序號。
  49問:報名信息是否可以更改?
  答:報名信息一經初審通過即不得更改。
  50問:如何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手續?
  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在報名確認繳費時,上述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4月3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下同)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也可先進行網上繳費,在筆試開考前工作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減免考務費手續請咨詢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三樓301房間。
  51問:何時打印準考證?
  答: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11年4月18日9:00-4月23日24:00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52問:參加考試時必須持正式身份證原件嗎?
  答: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時,必須持本人正式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如果身份證丟失來不及補辦的,可以持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護照或派出所出具的帶有照片并加蓋鮮章的身份(戶籍)證明代替,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時所填一致,駕駛證、學歷證書及任何復印件等不能作為參考身份憑證。
  53問: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怎么辦?
  答:考試前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持其他與報名時填報的法定證件類型不一致的證件均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遺失準考證的考生,考試開始前均可自行到網上下載打印,或者到考務辦公室尋求幫助。
  54問: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考生須知》、《考場規則》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在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必須同時具備)進入考場。
  (二)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報考人員應考時務必攜帶黑色字跡的墨水筆、2B鉛筆、橡皮。嚴禁將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四)嚴禁將試題本、答題卡(紙)和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五)報考人員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作弊行為,將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另外,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55問:筆試作答有何要求?
  答: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試卷和答題卡(紙)上的注意事項,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經監考人員核對報考人員信息無誤后,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
  (二)考試開始后,首先在試題本、答題卡(紙)上將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碼用黑色字跡的墨水筆填寫,并用2B鉛筆將準考證號碼填涂到相應位置。
  (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由客觀題組成,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申論》由主觀題組成,用黑色字跡的墨水筆在專用答題紙上作答。
  (四)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及涂改用品。
  (五)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題本、答題卡(紙)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同意并在交卷確認表上簽名后方可離開。
  56問:如何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答:2011年5月底,報考人員可通過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在“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自己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考務咨詢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
  考務咨詢時間:2011年3月24日至4月23日(工作日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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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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