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地稅系統)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山西省行政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經研究訣定,定于6月13日至15日對報考山西省地稅系統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具體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2年6月13至6月15日,每天8:30到18:00。
具體安排: 6月13日,對報考朔州、陽泉、晉城、臨汾地稅職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6月14日對報考大同、呂梁、運城地稅職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6月15日對報考太原、忻州、晉中、長治地稅職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地點
山西稅務大廈十三樓會議室(太原市水西門街23號)
乘車路線:可選乘 808、809、828路公交車在水西門站下車。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所學專業證明);
5、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職工,同意報考),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在本單位);
6、以執(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等級證書報考的,需提供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派出部門市以上的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其中派出單位意見一欄: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9、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咨詢電話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人事處 0351-4080350 4061513;
資格復審期間:0351-4123111轉81388
2012年山西省行政機關
招考公務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編輯推薦:
2012年公務員考試面試熱點匯總|山西面試全真模擬試題
2012年山西省公務員面試備考策略|面試考情分析|面試特點分析
2012年山西公務員考試面試:如何調試備考心態|對考生的十大忠告
中大網校全新推出考試應用平臺>>
在線模場|章節練習|資訊訂閱|免費課程|你問我答|每日一練
查看報考指南:公務員考試流程 報名時間 成績查詢一覽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