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合格分數線》和《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等有關規定,報考我市公安特警、法醫和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所獄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9.5分;報考其它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現將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的范圍。
1.列為面試對象的考生。參加汕尾市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合格,且按公告規定比例確定擬參加面試的考生(具體名單附后)。
2.預備替補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的,招考單位可從報考該職位筆試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請未進入報考資格復審但筆試成績靠前的考生做好準備,保持通訊暢通,以備替補,替補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達復審地點進行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
(二)資格復審時間。
面試對象資格復審時間為2012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替補對象資格復審時間為2012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止。
(三)資格復審地點。
汕尾市廣播電視大學(汕尾市城區紅海東路北側)。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 廣東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4.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A4紙,下同) 各一份;2010年、2011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還須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社會人員須提交戶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以上畢業生可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其他有關證明材料。①在國有單位就業的在職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教師報考者,須提供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②屬國外留學歸來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其學歷、學位證書為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③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外語、計算機水平、中共黨員等條件的,考生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④報考檢察院、法院法律業務職位的考生,需提供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證明;⑤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證件(證明)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由考生本人攜帶有關資料到指定的地點接受審核,不得請人代審或替人審核。
(五)報考資格復審方法與步驟。
1.經審核,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由招錄單位或主管部門,發放加蓋招考單位印章的《面試通知書》;
2.經審核,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審核人員要當面告知考生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原因,并發放加蓋招考單位印章的《未通過資格復審通知書》,該職位面試對象可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3.取消面試資格及放棄面試人員的情況,招考單位應上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六)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請留意網站(http://www.shanweirc.com.cn)有關面試事項的通知。
2.請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帶齊相關證件及資料到指定地點準時參加資格復審。如缺席的,視同個人放棄面試資格處理;因提供復審材料不齊等原因導致無法復審的,后果自負。
二、體能素質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素質測評,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逾期不到的,視棄權處理;體能素質測評如有考生不合格的或棄權,不能進入面試,不再替補。體能素質測評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具體測評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三、面試
經報考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地點在揭陽市。
面試時間:2012年6月26日—27日。
面試考場設在廣東省揭陽市技工學校,具體地址:揭陽市揭東縣炮臺鎮南潮路口(廣東省揭陽市揭東縣206國道旁)。
請考生密切留意近期本網站通知或公告(咨詢電話:0660-3366553)。同時要密切留意面試考場所在地揭陽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相關通知或公告。
汕尾市2012年縣級以上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附件.zip
中共汕尾市委組織部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14日
查看:2012廣東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和面試名單查詢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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