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上海市公務員局組織實施上海市2020年度各級機關及單位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公安系統特警和優秀居村委會干部定向招考職位可調整至大專及以上學歷);
(八)具備中央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
非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報考本市公務員,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
報考鄉鎮公務員職位的,限具有本市戶籍人員;或者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人員。
根據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尚在5年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所在機關(單位)批準同意。對采取定向招考方式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滿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與所報考單位中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需向招錄單位進行報備,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不得報考。
二、考試報名辦法
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招考簡章》通過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www.shacs.gov.cn)面向社會發布。考生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可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詳見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機關咨詢電話一覽表》。
為方便考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網上報名操作及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問答》,考生可通過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查閱。
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時間為2019年11月6日0:00至12日12:00,報名網址為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
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對照公告和職位簡章,在"招考對象"欄中選擇"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或"不限"。同時,在"專業類別"欄中選擇"政法""綜合管理""財經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或"衛生健康管理"等專業科目中的一類。
報考市外辦非通用語職位、公安機關特警職位和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的人員,實行定向職位報名,考試報名即職位報名。相關招錄機關對報考者提供的個人報名信息、資料等同步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參加招錄。資格審查時間為2019年11月6日0:00至12日14:00。
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報名時,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完成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后,可進行網上繳費(報考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無需繳費)。網上繳費的時間是2019年11月6日0:00至11月12日18:00,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19年12月4日10:00至12月6日18:00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申請減免考試費用,并在提交相關資料且經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減免手續。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筆試時間為2019年12月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30 申論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5:45-16:45 專業科目
考試范圍以《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公布。
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分A類和B類兩類試卷,"招考對象"為"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考A類試卷,"招考對象"為"不限"的職位考B類試卷。
專業科目分為《政法》《財經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衛生健康管理》五大類。
報考公安、司法機關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的,限選"招考對象"為"不限"中"專業類別"的"政法"專業科目。
報考特警職位考生需進行特警技能測試。
除報考綜合管理類職位、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優秀居村委會干部職位和特警職位以外的考生,均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其中,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還可根據各自的條件選報"招考對象"為"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專業類別"為"政法""綜合管理" "財經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或"衛生健康管理"等專業科目中的一類。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每類專業計劃招錄人數總數3倍的比例,根據考生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合格分數線。并于2020年1月16日通過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統一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和筆試合格人員的筆試成績。
公安司法機關基層人民警察職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
優秀居村委會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等服務基層項目定向職位以及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實行定向報名,統一考試,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報名人數不足的,將調整招錄計劃,并按照實際招錄計劃總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合格分數線。
市外辦非通用語職位、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等專業性較強的職位,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人數較多的,可按照招錄計劃總數5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別單獨確定合格分數線。其中,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的人員需達到專業能力測試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五、職位報名
筆試成績合格者,于2020年2月10日9:00至2月14日18:00參加本市統一組織的第一輪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機關的資格審查。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中,根據招錄機關具體職位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計劃錄用人數與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將對達到本專業類別考試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組織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
調劑職位報名時間為2020年2月17日9:00至2月19日18:00,并接受招錄機關資格審查。
公開調劑工作結束后,如招考職位面試人數仍達不到1:3比例,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職位資格條件,進行統一調劑。
調劑工作全部結束后,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
六、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錄機關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于2020年2月26日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同時,考生必須對是否參加面試進行再次確認。考生在網上進行面試確認后,招錄機關將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對經市委組織部、市教衛工作黨委、團市委選拔的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核優秀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公安司法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須參加并通過公安部、司法部規定的體能測試。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執行。
面試時間為2020年3月4日至3月8日(公安機關因招錄人數較多,經批準面試時間可適當延長)。
面試工作結束的2個工作日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公布面試成績。
七、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同分的,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仍然同分的,則根據《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序。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
個別職位擬錄用人數與面試實際人數低于1:3比例的,招錄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招,考生面試成績一般需達到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進入體檢考察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
八、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并將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生為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錄用方式
經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十、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首輪招錄工作結束后,根據招錄機關職位的空缺情況和實際需求,于2020年5月在公務員招錄筆試合格考生中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十一、其他
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考務、網上報名技術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12333
殘疾人專項招錄政策咨詢電話:56386733
考務咨詢電話:1233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4001500800
監督電話:64333772
各招錄機關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系人詳見《上海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機關咨詢電話一覽表》。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019年11月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