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海洋和環境監測中心招聘1人公告
海口市海洋和環境監測中心是屬于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下屬全額財政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根據《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海府辦〔2011〕139 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 號)的規定和要求,經報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口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意,我單位擬面向全海南省范圍公開招聘1名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相關工作事項予以公告。
一、公開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應當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采取面向全省公開考試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 1名。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省。
(二)資格條件
1.具有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生源);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條件(詳見附表 1);
4.年齡 35 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者受到處理的;
(5)與招聘單位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網站、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網站發布,信息公布時限為 10 個工作日。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18年9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海口市秀英區長濱路市行政中心第二辦公區 17號北樓 4 樓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組織人事處 4022 室(現場報名) 或報名郵箱 hyhjjczx2018@163.com(網上報名)。
4.報名要求及材料要求、注意事項:
報名人員需提交資料
(1)《海口市海洋和環境監測中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自行下載,見附表2);
(2)本人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戶口本;
(4)學歷、學位證書;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張;
(6)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以上證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驗原件留復印件)。屬于在編在崗人員的,需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和流動的證明。
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到海口市秀英區長濱路市行政中心第二辦公區 17 號北樓 4 樓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組織人事處4022 室提交報名要求中所需材料。
網上報名:將上述現場報名材料掃描制作一個壓縮郵件(報名登記表需填寫發送,不能掃描),并將郵件命名為“姓名+報考崗位”發送至報考郵箱hyhjjczx2018@163.com,不按要求發送的郵件不予以受理。網上報名人員在參加考試之前,需補交原件進行審核,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5.報名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及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材料不予以退還。
(三)資格審查
1.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公開報名后招聘崗位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1:3。應聘人員未達到 1:3 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崗位。
2.資格初審情況將在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內報考人員如發現自己已報名但未在公示名單內的可向筆試組織方反饋,如公示期內無疑義,則公示名單人員進入筆試環節。
3.準考證發放: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統一核發紙質《準考證》,紙質《準考證》需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親自領取。
4.網絡報名人員需提交相關報名資料紙質復印件各一份,驗原件無誤后,方能領取《準考證》,未提交完整資料者、原件不全者不予以發放《準考證》。
5.紙質《準考證》領取地址:海口市國貿大道1號景瑞大廈B座704室。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滿分均為 100 分,其中筆試和面試成績各按 50%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 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形式。
(2)筆試內容:以崗位專業知識為主兼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網站公布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崗位 1:3 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1:3 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應聘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低于 60 分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在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網站公布。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2)面試內容: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3)面試時間及地點:以網站通知為準。
(4)注意事項:面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5)成績公布:面試成績通過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網站公布。報考同一職位的有 2 名以上考生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五)考察及體檢
1.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 1:1 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錄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績效、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察人選報名材料進行復審。不符合聘用條件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2.體檢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經本人申請復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經考核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底依次遞補。考察和體檢人選及結果在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網站公布。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報主管局黨組審核后,擬錄用人員名單通過市海洋和漁業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 7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主管部門負責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七)擬錄人選核準
公示期滿后,擬錄用人員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規定報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錄用人員名單。
(八)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憑市人社局出具的錄用核準通知書向市編辦
申領《空崗卡》,并辦理相關進人和聘用手續。
被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 6 個月(畢業生初次就業試用期 1 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關于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海府辦〔2011〕139 號)的各項紀律規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監督。
六、聯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區長濱路市行政中心第二辦公區 17 號北樓 4 樓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組織人事處 4022 室
郵編:570135
聯系電話:0898—68723546 ,68723563
聯系人:許進,李仙
監督電話:0898—6872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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