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區2018年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區衛生計生事業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熱愛衛生事業。
3.在報名開始前一天,須取得一覽表中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在國(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4. 公開招聘崗位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考核招聘崗位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5.符合崗位需要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要求(附件1)。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范圍
1.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2.聘用人員須在渝中區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未滿服務年限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四、現場報名
報名工作由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開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位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
1.報名時間
2018年9月6日至9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17:00。
2.報名地點
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會議室(渝中區和平路211號7棟)。
3.報名程序
應聘者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本人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報名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初審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現場填寫《考試報名表》,復審合格后,按市物價局文件規定繳納報名費(50元/科,共2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報名。
4.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8年9月14日9:30-17:30,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9棟305室(渝中區和平路211號7棟)領取準考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在報名截止后7個工作日內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cqyz.gov.cn/)公布。
五、考試
公開招聘崗位考試采取公共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
考核招聘崗位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
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崗位,由重慶市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招聘崗位。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內容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衛生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8年9月15日(周六),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詳見《準考證》。
(二)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
專業技能測試采取病例分析、現場操作、現場答辯等方式進行。根據招聘崗位實際,可采取一種或兩種以上方式相結合進行。
專業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測試方式另行通知。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含緊缺人才崗位),該考生的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分數還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個環節。考官評定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區衛計委和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參加面試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等情況,于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布。
(三)面試
面試由重慶市渝中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公開招聘崗位按1:2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總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區衛計委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公開招聘崗位獲得進入面試資格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還須在規定期限內提供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若逾期未提供所須的同意報考證明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再次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分數為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含考核招聘、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參加面試考生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人員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公開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各項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考核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
六、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公開招聘崗位則依次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職稱、學歷高者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考核招聘崗位則依次以職稱、執業資格、學歷高者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上述兩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人社局同意后組織加試,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考生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無正當理由未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進行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共同組織實施考察。考察以查閱檔案、個別談話、走訪工作單位等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考察工作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指標,不再進行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重慶市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試總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聘用審批前,若出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等情況,取消該招聘指標,其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程序報經重慶市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后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注意在重慶市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查詢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本簡章由重慶市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招政策、報名咨詢電話:63765139(區衛計委)、63765137(區人社局)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重慶市渝中區2018年三季度公開(考核)招聘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同意報考證明
4.《衛生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大綱
5.重慶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大綱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