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區2018年定向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結合《關于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13〕101號)、《關于做好基層事業單位訂單培養計劃人員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7〕174號)及《關于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26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社局核準,現面向定向培養到南川區服務的2018屆農村小學全科教師、2018屆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2018屆南川籍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3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
1.定向培養到南川區服務的2018屆農村小學全科教師;
2.定向培養到南川區服務的2018屆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3.2018屆南川籍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
三、招聘條件
招聘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21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82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4.具備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須在2018年8月2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6年以上,未滿服務年限的,按相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9.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現役軍人;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8月20日;上午9:00—12:00。
定向培養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免費師范生報名地點:南川區教育委員會組織人事科(區政府四樓),聯系電話:023-81110585。
定向培養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報名地點:南川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603室組織人事科(南園路18號),聯系電話:023-71648387。
現場報名由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各報考人員需現場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入學前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參加資格審查,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
五、考核
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核組。報考區教委所屬單位的考核采用上課、答辯或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報考區衛計委所屬崗位的考核采用結構化面試、專業答辯等方式進行。量化計分,考核總分值均為100分。
考核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考生考核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核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該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教育系統面試時間擬定于2018年8月21日,衛計系統面試時間擬定于2018年8月2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于現場資格審查時告知,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體檢及考察
考核總成績60分及以上者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渝人社發〔2017〕46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項目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核總成績等。
八、選崗、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報考該崗位擬聘用人員考核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即“選崗”)。若總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單位選定后,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此次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未完成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此外,符合條件的人選在公示期及以后放棄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或服務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8年至2020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8年至2022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附件:
1.南川區2018年定向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南川區2018年定向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