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扶貧工作辦公室關于招聘扶貧系統編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保府辦〔2015〕153號)規定,結合我縣脫貧攻堅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增強脫貧攻堅力量,提升扶貧工作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確保脫貧攻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現委托海南新珠江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有限公司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與資格復審、筆試、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三、招聘崗位報考基本條件和崗位具體要求
(一)報考基本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7名,報考條件為: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心農村和扶貧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公文寫作能力,熟悉電腦辦公。
3.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無不良嗜好。
4.優先條件:
(1)中共黨員優先;
(2)有扶貧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保亭縣生源或保亭縣常住戶口的人員優先。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法律規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崗位具體要求。
1.招錄崗位:縣扶貧辦編外聘用人員崗7名。
2.具體要求。男女不限,30周歲以下,專業不限;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招聘人員待遇
(一)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工資待遇為3000元/月,試用期滿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正式聘用后可享受合同制職工待遇,并按規定每人每月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工資4079元/月(含個人五險一金)。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18-22日,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統一采取郵箱投遞簡歷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郵箱:2362359818@qq.com
報名電話:66529062(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應聘者須將個人簡歷,連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復印件等材料電子版,以壓縮文件的形式投遞到郵箱(郵件注明“保亭扶貧辦+姓名+崗位”,如:“保亭扶貧辦+張三+縣直機關崗”),報名資料不齊全或郵件標注格式不正確的取消報名資格。
①《報名登記表》(表格請到3156202526QQ空間復制黏貼);
②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四張;
4.資格審查。依據規定的范圍條件對報名者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準予參加筆試和面試考核。
六、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統一在保亭縣人民醫院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已確定的聘用人員如有自動放棄應聘資格的或試用期不合格者,由面試成績順位者遞補入圍進行體檢錄用。
七、錄用公示
按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至低排序確定錄用人員,由海南新珠江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有限公司進行錄用公示。
八、招聘人員管理
新珠江人力資源公司與錄用人員按每年度簽訂勞動合同,保亭縣扶貧工作辦公室負責具體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正式聘用后派遣公司聯合用工單位每年進行考核(第一年錄用時間從試用期算起),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可續簽合同,不合格者進行辭退;工作中有第九條內容關于人員退出機制規定的,將及時給予辭退。
九、人員退出機制
(一)存在違法行為;
(二)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和管理;
(三)符合服務協議約定的人員終止條件。
海南新珠江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8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