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孟連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廣播電視臺特殊崗位招聘公告
為促進孟連縣廣播電視宣傳事業持續健康科學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同意2018年孟連縣廣播電視臺特殊崗位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及專業
崗位:孟連縣廣播電視臺播音員兼記者1人(專業技術人員),限男性。
專業:播音、播音與節目主持、主持與播音、播音與主持、播音與主持藝術、大眾傳播、信息傳播與策劃、新聞學與大眾傳播學、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語文教育、政治教育、政治學、歷史學、歷史教育、歷史學教育、史政教育、人文教育、文史教育、漢語言、漢語言文學、文秘、文秘學。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畢業生)。
2、專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28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持有國家認的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招聘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條件。
6、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2018年8月10日前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
2、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在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浪費考錄資源尚在禁考時限的人員。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8年畢業生(含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具有法律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下午17時30分為止。
2、報名地點:孟連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廣播電視臺二樓(孟連縣蓮花路4號)
3、所需材料
應聘人員持有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推薦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普通話證書、小一寸照片等崗位要求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1份及個人簡歷交孟連縣廣播電視臺。
4、 聯系人及電話:謝正強(13577928515),朱福波(13769911093)。
5、報名資格審核
招聘小組對所有報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經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將統一進行測試暨面試,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測試
測試分試鏡和面試兩個環節進行,總分100分。
1、試鏡在孟連縣廣播電視臺演播室進行新聞稿件播報暨電視試鏡,主要測試電視鏡頭形象和普通話水平,該項占總成績的70%。
2、面試進行綜合素質測試,該項占總成績的30%。
(三)簽訂協議
測試結束后,由招聘小組按照成績高低確定候選人,并簽訂就業協議(含補充協議)。
四、考核和體檢
已簽訂就業協議者,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和本人學籍檔案,到孟連縣文體廣電旅游局進行考核、體檢。
(一)考核由孟連縣文體廣電旅游局負責審核報考人員相關證件及學籍檔案,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進行考核,無異議后進入體檢。
(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為縣人民醫院, 由孟連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組織,體檢費用由個人負擔;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醫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孟連縣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六、其他要求
(一)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二)聘用協議書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四)公示期滿,聯系不上應聘人員本人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聯系電話
孟連縣廣播電視臺:0879—8722277
孟連縣文體廣電旅游局:0879—8721379
孟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9—8728638
七、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孟連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孟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三)整個招聘過程由孟連縣紀監委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在每個環節有反映和舉報,必須實名反映。
孟連縣文體廣電旅游局
2018年8月8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