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城市大學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溫州城市大學是由溫州市人民政府舉辦,通過整合溫州廣播電視大學、溫州老年大學、溫州市工人業余大學、溫州社區大學等辦學資源組建成立的一所專事于市民終身教育的開放型大學。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事業編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要求
(一)具體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二)所有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的審查:碩士研究生學位及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
二、選聘辦法及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31日。
咨詢電話:13757750733 胡老師
2.報名方式:有意者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溫州城市大學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見附件1),并把該登記表電子稿和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發送至人事處郵箱: wzcsdxrsc@163.com(郵件主題標明:×××應聘××專業)。應聘人員應對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原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審查。報名日期以郵件發送日為準,逾期報名無效。
3.報名時需提交的電子材料:
(1)《溫州城市大學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登記表》(附件1)報名表中需粘貼彩色免冠照片電子版。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黨員證明等證明材料。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 5)以上材料在報名時只需要電子掃描件,原件待資格復審時審查。
(二)資格審查
1.溫州城市大學根據選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溫州城市大學在報名結束后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并向報考人員反饋初審結果。報考人員須在考試前一天攜帶報考材料原件到溫州城市大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者領取準考證。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后確認參加考試的人數與選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商人社局確定是否開考。
4.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方式
1.面試。面試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綜合素養及專業技能等。面試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2.面試結束后,根據成績按選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遇成績相同者,則需另行加試。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對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2.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3.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的,其空缺的體檢或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溫州城市大學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3.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4.選聘崗位無合適人選,可以空缺。
三、其他告知事項
(一)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四)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六)選聘相關事宜將在溫州人才網和溫州城市大學網站上公布,請及時登陸查詢。
(七)本次選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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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溫州城市大學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docx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