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科員以下職位2名。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廣州市、區(縣級市)各級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現任主任科員以下職務人員。
三、報考條件
1、全日制“21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金融類、文史哲類專業(金融、財經類本科專業畢業或從事金融、財經相關工作3年以上優先)。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5、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統籌協調能力。
以上2個職位人選均要求身體健康,年齡、工作經歷和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31日。
四、報名要求
(一)如實填寫《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郵寄或交換到如下地址: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廣州市廣仁路1號廣仁大廈4樓),郵政編碼510030。同時請將報名表電子版發送到以下信箱:yuw@gz.gov.cn。報名表見附件。
(二)報名時間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25日止(以郵戳為準)。報名時請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請用A4紙規格):
1、報名表(貼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
2、職務證明材料復印件;
3、身份證、學歷、學位復印件;
4、個人撰寫或發表過的作品、獲獎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
(三)在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紀律處分的或正在接受刑事、紀律有關審查的人員不予報名。
五、選調程序
經初審符合條件的,通知本人參加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被確定為考察人選的人員在考察前需提供單位同意證明),經體檢、考察合格后按規定辦理轉任或調任手續。
本公告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人:俞薇、甘國慶,聯系電話:83171665、8317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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